第一百一十七节 税制改革(2)

    第一百一十七节 税制改革(2) (第2/3页)

    中国文人读的书多是儒家经典,这些东西是教人怎么做人的,是属于道德范畴的,专业学术类的经典很少,文人也很少涉猎,因此他们的经济学知识仅限于常识范畴。

    文人们能认识到对商人征税其实最后还是转嫁给了老百姓这一点,对他们而言,已经十分难得,至少他们已经触摸到了经济链的概念,知道经济是一个链条,从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下手,都会给其他环节造成影响。

    但从专业角度出发来看,这种影响是长期性的,传导性短期内还释放不出来。因此增加税收的最有利方法,从技术角度来讲,还是开征新税。等到税种实在多的影响了征税成本,那么就来一次清减,还美其名曰改革,后世香港的征税方法就十分精简,被称为简单税制,对许多国家以启发,纷纷流行起了税种合并,简化征税方案的改革。

    而周琅打算开征普遍性商税的目的,还有深层次的考量,那就是他一直打算从根本上重组中国社会的组织方式。

    中国传统社会是集权的,政治的,去商业的,这跟中国的历史发展脉络有关,大一统之后,贸易不再是唯一的物资交换方式,过去秦国和赵国,齐国和楚国之间的必需品交换,必须通过商人来进行,现在突然发现,一个高度一致的政权,通过行政命令来调转资源,更加的高效和便利,于是商业不再是不可取代的了;加之儒家道德开始被文人和执政者普遍接受后,统治者越来越不能接受商业中存在的逆道德因素。

    商业是逆道德的,当然商人也可以做好事,甚至有许多大慈善家,但这改变不了商业的本质,商业的本质就是竞争,就是优胜劣汰,就是高效取代低效,就是强者取代弱者,所以当发生灾害的时候,商业驱动的资源调配行为是囤积居奇,坐看穷人饿死,商人获得超高利润。结果就是商业造成了缺乏社会竞争力的穷人被淘汰了,富人活了下来。

    可政治驱动的资源调配行为,却是救济,不考虑成本,而是考虑一个底线,那就是让人尽可能的活下去,但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去竞争的,去优胜劣汰的,保护了低效,保护了弱者。因此政治未必是道德的,但在一定程度上,他比商业更讲道德。这就是为什么讲究道德的儒家思想,会慢慢跟政治靠近,最后紧密结合在在一起的深层原因。

    但如果社会长期的的政治化,缺乏商业驱动,竞争就会不足,缺乏活力。低效的,衰弱的成份会一点一点的积累下来,最终导致整个社会的弱化。从人的角度来讲,中国长达几千年的这种政治化组织方式,保护了弱者,也保留了低效。

    弱的不是人种,而是思想意识,是认知观念。所以中国文化中,会出现依赖群体,盲从等等特征。当灾害发生的时候,普通人本能的想的不是如何自救,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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