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五章 火麒麟
第一百六十五章 火麒麟 (第2/3页)
吧,我会速战速决的,再过四个小时我的混沌之力,又可以用了,在这里我们先找个房间休息一个晚上,待到明天一早,咱们就出发吧。”我召唤起了所有的宠物,然后朝着官邸中间的房屋走去……
第二日清早。
我和小不点、阿雅、晓亦坐在大鹏的背上,飞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终于来到了那座雪山下。
还以为是啥极寒的地方呢,也不过如此,没有以前阿雅带我的“极寒之地”厉害了。
“大鹏,你说的这座雪山就是这样啊,也不过如此嘛,你是太低估自己了,这点的寒度对咱们一点影响都没有,害的我还以为是咋地咋地呢。”阿雅拍着自己的胸脯做出怕怕的动作。
“可能真的是我高估了这里吧。”大鹏嘴上是这么说的,不过心里却不是这样想的,“怎么现在这里的温度会这么的高了,我记得以前不是这样的嘛,难道是我以前来的时候多喝了几杯?”
没有过多的理会大鹏,我们继续的朝山顶的无为老祖官邸进发着,走着走着,我发现越是离山顶近的地方雪的存留量也就越少。
就在这时突然有一个浑身是火的巨大家伙出现了我们的面前。
“火麒麟?”大鹏瞪大了眼睛,“它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真是不可思议,难怪这里不怎么冷了啊。”虽说麒麟是上古时期出现的最早的走禽类动物,有兽中之王之称,但是大鹏大鹏并没有显得害怕。
ps:麒麟因其温驯的性子,被认为是太平盛世,国泰民安的象征。传说孔子作《春秋》时,鲁国有人捕获到一只麒麟,因被捕时左脚受伤,不久就死去了。孔子因为感慨这太平的灵兽所出非时的被捕,所以叹息说“吾道穷矣”,在写下最后一句“西狩获麟”后就停笔不写了。后来麒麟崇拜逐渐进入民间,更多的时候被用来象征家庭美满,如以“麟趾”喻子孙多贤,以“麒麟呈祥”贺新婚,以“育麟有庆”指生子。同时又有“送子麒麟”的说法,让麒麟担负起了和西方民间传说里鹤相同的职责,想来也正是因着它们各自温顺的性子,不会吓到小孩子吧。虽然同是大名鼎鼎的灵兽,但是和龙凤比起来,麒麟实在不怎么显山露水。几千年来眼瞅着龙凤的地位扶摇直上最后到了无比尊贵的程度,麒麟大多数时间却只能在民间做个祥瑞的象征,偶尔还得和辟邪什么的混在一处,去做有钱人墓前的镇墓兽,真是委屈死了。
“人类,这里不是你该来的,你还是回去吧。”火麒麟似乎也注意到了我们,来到我们跟前看了看我,“我知道,你有你的使命,虽说本王存在于三届之外,不过我答应过神女娲娘娘要好好的守住这里,即使里面住着罪大恶极的人,我也要誓死守住。”
原本只是离我们不近的火麒麟突然的靠近了我们说话,我不得不开启了技能“极”来抵挡热量,这才有所缓和了。
“火麒麟哥哥,你还认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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