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3章 我长得很吓人?(加更)
第483章 我长得很吓人?(加更) (第3/3页)
落倾现在的身体越来越虚弱,自愈能力不断的降低,自愈的速度比不上伤口恶化的速度快,这也是为什么这么久了,伤口不仅没好,反而越来越大,会被红森发现。
医生给出的建议:要么,把伤口置于低温下,让它缓慢恢复;要么,动手术把伤口处的肉清理干净,相当于把‘毒素’清除,然后再静养些日子,也能恢复。
随手把报告揉成一团丢进几米以外的垃圾桶里,红森眉头紧皱。
这两种方式,对于落倾来说都不合适。
要把伤口置于低温下,落倾只怕就要睡在冰柜里,对于她这么好动的人来说,肯定难受,而且,什么时候能彻底恢复也不清楚;而剜肉清毒——绝对不行!药物对于落倾的身体没有任何作用,那也就意味着整个‘剜肉’的过程是没有任何麻药减轻痛楚的,想一想生生的要从落倾的身上割掉那么大一块肉,红森都无法忍受!
他从抽屉里拿出来了一个盒子。
红森回到客厅坐在沙发上,手里把玩着从盒子里取出来的一只黑色的水晶瓶,灯光下,依稀能看见瓶子里面有一张血色的脸,痛苦的哭泣挣扎着…..
这是那天在唐朝哈德斯给他的,说是送给落倾的礼物。
里面装着一个成熟的女巫全身血液凝结成的粉末。对于吸血鬼而言,这就相当于是‘十全大补丸’或者说‘救命仙丹’,不管是何种原因导致的受伤、虚弱,只要服用了它,不仅身体的损伤能全部恢复,更能让身体加倍的强大。
如果落倾服用了‘巫血’,用不了一分钟伤口就能完全的恢复,而且她不断下降的自愈能力,也会再次恢复到巅峰状态,甚至还会更强。
绕了这么大一个弯,甚至不惜暴露落倾的弱点,只怕,哈德斯就是为了这一刻----让落倾看到他的‘诚意’,看到他是如何能为她付出一切……
一杯红酒尚未喝完,红森扔在桌上的手机屏幕亮了。
只有短短的几个字:门外一叙。
红森冷笑,终于忍耐不住了,进不了固若金汤的落宅,哈德斯倒是能屈就,门外等他。
哈德斯若敢踏进落宅一步,别说一个他,就是一千个,也能瞬间被灭的连渣都不剩。
连一件外套都没有拿,红森穿着一件衬衣就出去了。
银色的布加迪停在落宅的门口,一身黑色昂贵手工西服的哈德森斜靠在汽车前盖上等着红森。
看到红森出来,哈德斯戏谑的说道:“听说倾倾去医院了,怎么,还没有给她服用巫血,是怕我在里面做手脚,害了我的小公主?”
红森单手插兜,站在他五米开外:“自己的名声如何想你应该比我更清楚,突然送上这么一份大礼,自然是要谨慎些。”
哈德森低低哑哑的笑着:“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对于倾倾,我疼都来不及,又怎么会害她。你若是不信任我,我可以和你进落宅,等倾倾服用了巫血,如果出现任何反常或者不适,你可以立刻杀了我。”
说到这里,他顿了一顿:“巫血虽然以特殊方法封印,可是保存期限也不能超过一个月,否则就失效了,这一点你也很清楚。从我得到巫血到今天已经是第29天了,难道你要让这么珍贵的东西白白浪费了?”
红森眸子微眯,薄唇勾起一抹若有似无的弧度:“你想进落宅?”
哈德斯轻笑:“我只是不想浪费了千辛万苦冒着生命危险才得来的巫血。”
红森:“你最好没有动手脚,否则,你连丁点的痕迹都不会留在这个世界上….更不会留在她的心里…..”
………
哈德斯从车里拿出了一大束含苞待放的玫瑰花,这才随着红森进了落宅。
吸血鬼世界的人,都知道马汀和昆塔有多宝贝落倾,她的每一处住所,安保系统都是由昆塔亲自设计的,不止防人,更主要是防吸血鬼。可以说,进到落宅,哈德斯的生死就由不得自己了。
可是哈德斯却是一脸的闲适,自在从容的仿佛在逛自家的后花园。
进了屋,看到桌上有一个花瓶,他径直走了过去,直接把里面还在盛开的花拿了出来丢进垃圾桶里,然后将他带来的玫瑰花插进了花瓶里:“倾倾的小暴脾气,要是知道巫血是我拿来的,只怕抬手就扔出去了,不然你还以为为什么我要交给你,让你白捡一个便宜?你倒好,还疑神疑鬼。”
红森:“当初你重伤逃亡,谁知道你会不会是为了回来报仇的。”
哈德斯:“若不是我自愿的,你以为以倾倾的身手,能打伤我?让她打,是为了让她消消气。更何况我爱她,又怎么会伤害她。”
红森默了默。
据说当年哈德斯被落倾拿着一把散弹枪扫成了马蜂窝,以落倾的水平,估计也就只有哈德斯站那里不动由着她打,才有这个可能。
不过,红森依旧冷笑:“既然知道倾倾的小暴脾气,你还用这种卑劣的手段,利用一个孕妇,就不怕她再次颁布追杀令,让你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么?”
利用文若熙的嫉妒心,让她一步步的靠近落倾,然后再利用她的报复心,伤害落倾,这时候,他才能突然出现,来个英雄救美。
若没有这些事件,巫血又有何用?
至于文若熙,最后一点的利用价值没有了,估计也就离死不远了。
在吸血鬼世界,哈德斯就是残忍嗜血冷酷变态的代名词,他换女人可以,也不会干涉女人是不是为他守身如玉,可是,文若熙怀了别的男人的孩子,还说是他哈德斯的种…..
这就不太妙了——让没有生育能力的男人喜当爹,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人类还是吸血鬼,都是不能容忍的。
对于红森的嘲讽,哈德斯丝毫不以为意,依旧那副风流倜傥的模样。
他走到酒柜前拿了一瓶红酒,又拿了两个杯子,倒了两杯酒,还递给红森一杯。
哈德斯白皙的有些过分的修长手指端起酒杯,轻轻晃动,杯中溢起一片琉璃瑰色:“女人的嫉妒就是瘟疫,隐藏在柔弱的外表之下,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爆发。我只是预防于未然,早了一点做准备,好保护我的小公主,你怎么能说,这是我安排的?”
红森阴测测的目光扫过哈德斯:“是不是你安排的我自会查清楚。倒是不如明说,这么费心费力的做这些,你目的何在?”
像是听到了多好笑的笑话,哈德斯闷声低笑,笑声却是越来越冷越来越森寒:“你问我目的何在?呵呵,倒不如先说说你这么费心的想要成为倾倾的守护骑士,目的何在?如果不是我和她十年前有了一点误会,你以为,现在守在她身边的会是谁?你抢了我的位置,还问我目的何在?”
这次轮到红森笑了,笑容轻蔑而不屑:“你跟在倾倾身边十年还不了解她?连马汀和昆塔都不敢和别的女人有半分关系,你在她眼皮子底下乱搞,哪儿来的自信她还会要你?也难怪她会忘了你!还有,你不要弄错了,不是我夺走了她,而是她抛弃了你~”
一句话,成功的激怒了哈德斯,握着酒杯的手指由于过于用力指节都泛着不正常的白色,他脸色阴沉,嗓音也变得阴鸷无比:“我和倾倾的事情用不着你操心!现在你最好赶快把巫血喂给她,等封印失效了,想再找到一瓶巫血,就难如登天了!”
这一次,红森没有说话。
随手启动了一级防护,他抬脚往楼上走去。
巫血实在太过珍贵,所以,必须要试一试。
不知道马汀和昆塔有没有找到女巫之心,但是落倾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却是不争的事实。
更何况落倾的脚上还受了紫外线的灼伤,要是放任不管,很快伤口就会恶化,而医生给的治疗建议,无论哪一种对于落倾都不合适。
服用巫血,一分钟就能看出效果,十分钟就能被吸收完毕。
十分钟,熬过这十分钟,哈德斯的命就还是他的,出了事,他就永远消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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