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暗流涌动

    第三十六章 暗流涌动 (第3/3页)

,除了选举、盘粮、建言、决囚、开设衙门等大事,以及灾异、雨泽、囚数等类奏事项,还有许多像“收买牛支农具”、“追赃不足家属”之类的杂事。

    凡涉及“军中机密事情及守卫门禁关防等事”,许官旗军人“径奏”;民间词讼,也往往“实封闻奏”。

    有司所守之事,亦须一一面请,就连守卫皇城官军搜检出被盗内府财物,也要引到朝门,由皇帝亲自发落。

    可谓“烦渎”至极。

    像明代皇帝这样,亲坐朝门,一切庶政,不分轻重大小,样样过目亲理,这是前所未有的。

    而事岂能持久?

    但太祖定制又不准,这实际上已埋下了后世朝会走向虚应故事,“名”存而“实”亡的隐机。

    特别是宣德以后,早朝决政方面的内容不断萎缩,上朝不过趋拜行礼,其性质便与大朝、朔望朝没有太大的区别了。

    再次,因为凡事都要请旨,旨不发,则政不行,因此皇帝必须日日上朝。

    皇帝“日理万机”,与天天坐朝,其实是不同的。

    以前朝为例,西汉中期以前的情况不详,自汉宣帝始实行五日一朝的常朝制度。

    制度虽如此,但常朝之外,皇帝也于便殿办理公务,接见大臣。一直到三国时期,“五日视朝之仪”仍被视作旧制。

    唐代,除了大朝、朔望朝外,还有“常参”,就是每日朝参。

    常参制度后为宋代所继承。因此,明代的朝会,主要借鉴了唐宋制度。

    但每日的朝参又非常不同,如唐制,除文官五品以上及两省供奉官、监察御史、员外郎、太常博士“日参”,号“常参官”,其他官员由“九参”、“六参”降及“四时参”,而“文武官职事九品以上及二王后,则朝朔、望而已。”

    这显示了前代朝参的一个基本特点,即官员由其地位不同,朝参日数递减,并非不加区别,一体见君。

    即便汉代,“朝臣”与“非朝臣”之间也是有清晰界定的,在上奏文书等方面均有体现。

    但明代,常朝是大多数京官的义务,从宰辅到九品小吏乃至不入流杂职,每日接踵趋朝,骈首门下,了无亲疏轻重之别。

    就连在京“仓场卫分”小官,也“日逐随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