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收留狼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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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 收留狼崽 (第1/3页)

    想到可能是狼崽,叶风的心思便活泛开了,他想起了狗是由早期的就是灰狼驯化而来,与马、牛、羊、猪、鸡并称“六畜”。它被称为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在后世,狗是私有率最高的宠物,寿命可长达十年。

    狗的嗅觉异常灵敏,让他在狩猎、军事、搜救等诸多领域有着非常重要的贡献,以叶风匮乏的历史知识,无法得知人类在什么时候去养的狗,但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如果这些狼崽还小的话,就可以将其驯养起来,用在狩猎、军事方面,定能为部落做重要贡献。

    叶风侧耳倾听,确定一个方向后,他找到了那个发出声音的洞眼,因为害怕里面还有匹大狼躲在里面没走,他还往里面丢了一块石头,没有什么反应之后,叶风趴在地上,脑袋探了进去。

    不一会儿,叶风抱出八只小狼崽,这些小狼崽才刚刚睁眼,估计都没有断奶,这让叶风乐坏了,这些狼崽越小就越好驯养,如果大一点就可能喂不熟,要是成了白眼狼,那就哭都找不到地方去。

    而畜养小狼崽的光荣任务,叶风便交给了楚云,谁让她是动物驯养与养殖专业的高材生呢,小狼崽也长得萌萌哒,对于一个喜爱动物的女孩子来说,简直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楚云于是便欣然接受。

    “咦?叶风你手上怎么有血,你该不会受伤了吧?”细心的楚云发现了叶风右手中微不可查的血迹,于是关切的问道。

    叶风淡淡一笑,说道:“没事,这不是我的血,实际上这一窝小狼崽应该是十只的,有两只小狼崽应该被他母亲咬死了,尸体残破不堪,我爬进去的时候右手正好碰到了,我当时差点就吐了,所以我真的没事,放心吧!”

    听到叶风的话,楚云放下了心,随即就疑惑道:“那两只小狼崽的死,该不会是我们惊扰到它们的母亲了吧?”

    叶风点点头,说道:“可能是吧,要不是头狼那一声长嚎叫得及时,这八只小家伙可能也会没命了吧!”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即使再凶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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