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终于有了自己的妖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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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 终于有了自己的妖纹 (第1/3页)

    妖妈幡然醒悟,明白了这个道理。她决定不再种田,一回族里,当即把五十亩灵田,以三十块下品元石的成本价,转让给邻居。

    现在,妖妈拥有一百一十块下品元石的资本,再加上一辆兽车,足以开始小本经商。

    妖妈的经商思路是,把花族生产的各类热销妖花、妖果、灵草,直接运到城里销掉,再把城里畅销的商品运回清坪镇上,来回赚差价。

    贩往城里的货物,毛利高达三成以上,贩回镇上的货物,毛利只有二成左右。一个月来回跑一次,去掉成本费用,能赚个四十多块下品元石。

    这样就不要把自己束缚在山田里,活动空间大,修炼时间也多,特别在路上,整天可以用来修炼。最重要的,自己每一个月至少能陪儿子十五个晚上。

    想到能常常陪在儿子身边,妖妈觉得自己这个决定绝对正确。至于族里的债务,每年按时还就可以了,现金为王,要确保自己手头有足够的流动资金。

    六月初,娘儿俩再次见面,师宝对妖妈的决定举双手赞成。不过一算,每天一块的客栈住宿费用,实在太贵了,如果租房子,可以省下不少钱。

    与师宝同房居住的伙计棕虎,听说此事,非常热心,提出将自己的一套小杂院出租给师宝。小杂院在城西北平民区,地段虽偏,也幽静,三间大木屋,前后都有小院子。

    棕虎原是森罗城灵通阁商行的伙计,平时住在灵通阁里,这次随灵通阁并入西氏商行,仍然习惯住在商行里。他出租的小杂院刚收回,还未再次租出去,听师宝要找房子,就热心推荐给师宝。

    妖妈带着师宝去看了看,前院内可以停兽车,后院还可堆些物品,每月才十五块下品元石的租金,一点也不贵。双方立下租赁契约,租期暂定二年,每月先租后付租金。

    棕虎帮助妖妈、师宝一起动手,打扫一番。然后棕虎先回商行,妖妈和师宝把留在客栈和商行的一应物品统统搬到小杂院内。

    院内三间房,东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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