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开始‘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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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开始‘写作’ (第1/3页)

    随后的日子里荆宇就基本上就在旅店里准备自己的抄袭大业。

    通过一段时间对于报纸上文章的观察,当然这也花了荆宇不少的钱,他决定了抄袭或者说借用的文章对象,既不是英国名著,也不是什么现代,而是kindle里订阅那些用来消磨时间类似《读者》之类的杂志。

    他会从那些杂志里挑选可以忽略时代背景而又充满人情、励志的小短文,类似《一碗荞麦面》这种类型的,当然,还需要把里面的荞麦面改成别的什么英国食物,人名修改成英国常用的名字就可以了。

    还有各种挂着卡耐基名字的人性缺点、优点之类的也是不错的选择。荆宇对比了报纸上的文章,确信这些足以让报社的编辑录用,而又不会给自己带来什么麻烦。

    毕竟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乱抄文章说不定就会给自己惹来大麻烦,但是荆宇估计无论什么社会对于那些不能解决问题猛灌鸡汤的小文却不会喊打喊杀。

    于是每天荆宇就用店里提供的蘸水笔蘸着墨水做着抄写工作,至于自己身上带的那只万宝龙钢笔,还是留着将来万一没钱的时候继续典当用吧。

    原版的文章要么是中文的要么是被翻译成中文的,所以他还得再把它们翻译成英文,他自己熟悉的那个现代英文。

    翻译是一件极其痛苦的事情,特别是作为一个非专业人士来说,这是一件耗费时间的事情。

    不过荆宇现在有的是时间,一篇几百字的文章,他基本上要翻译两三个小时,用上几张稿纸,最后才能完成。

    幸好这个过程随着他效率的提高而减少,几天以后,一篇两三千字的文章,他基本上一天的时间就能完成的了。

    荆宇每天的生活很规律,他早上起来后,会到旅店里喝上一杯咖啡,顺便吃上点煎蛋配面包和黄油之类的早餐,然后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开始“写作”,同时也会顺便使用太阳能电池板给充电宝充电。

    到了中午时间,他会下去再次吃午饭,然后吃完午饭后,回去睡上一觉,醒来后继续“写作”,最后到了傍晚,吃完晚饭后趁着天色还没有暗下来,他就会收好充电设备外出离开旅馆在附近散会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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