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把泡妞当作事业来做的货

    第七十一章 把泡妞当作事业来做的货 (第3/3页)

实就是逍遥子所著的三部经。

    这一点林铭不清楚,逍遥子就更不可能知道。

    若是日后两人都知道后,不知道会有何种感想?

    迅速地回忆着小气鬼前主人的风流韵事,林铭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心中更是不由自主地生出一种强烈的危机感。

    本来林铭只是想要从中找些可以借鉴或参考的资料,但没想到,想要的,尚未得到,不想要的,却意外出现。

    小气鬼的前主人不但风流成性,且还色胆包天。

    用一句话就可以形容他的风流,那是一个把泡妞当作唯一事业来做的货。

    至于色胆包天,看看他的一些经历吧!

    他先是与冥界的鬼后偷情,被大冥王发现后,逃回到仙界。

    安分没几天,又撬了仙帝的墙脚,仙界自然也没了他的立足之地。

    迫不得已之下,无奈地跑到了妖界,可又把妖妃的肚子搞大了,妖皇岂能容他?

    四处逃亡,狼狈不堪之下,躲进了魔界,结果这货竟把大魔神的老娘都给睡了,跟着没了,想来就此‘瓜老衬’了吧!

    得罪这么多的恐怖大能,能不‘瓜’吗?

    回忆结束后,林铭虽然嗅到了危险的气息,但也不得不佩服人家,毕竟人家能够做到这些,也要有相对应的实力才行,否则早就‘瓜’了吧!

    “小气鬼,你不只是一个天敌那么的简单啊!

    若是我所猜的不错,你前主人惹下的风流债,不但他要用命去还,只怕你也不例外吧!

    你身上的‘污’,是与生俱来的保护膜,它能够遮掩天机的同时,又能污人气运,这倒也没什么。

    但它的那种能够诱惑、吸引异性的副作用,若是别人不知,倒还罢了。

    若是知道,不灭了你才怪。

    你的前主人若是懂得低调行事,倒也不会轻易让人发现。

    可他如此肆无忌惮地去沾花惹草,不论好丑,但求就手;不管老少,只求欢笑。

    岂能不被人发现?

    而所沾的花,所惹的草,又皆是有主之物。

    最为关键的是,每个主都非常的不简单,我虽不知道他们究竟如何的不简单,但不是王就是帝,不是皇就是神的,能简单得了吗?

    这真的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啊!

    小气鬼,难怪你会求着我来做你的主人,许是明白了这个道理,且又看透了我的性格,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