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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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魔头 (第1/3页)

    若是在波多尔城,郑威肯定威不起来,林铭也不需要亲自出马。

    比如前几天,林铭与刘家十二少干的一场杖,林铭自始至终都只是在边上呐喊。

    说到这里,不得不说说引发那一场血案的起因,不是因为“狗娘养”三个字,而是与王诗雨有一点点儿关系。

    事情发生的经过是这样的,当天晚饭时间,林铭在“人间之天”大客栈吃饭,恰巧刘家十二少也在。

    十二少的刘家,也是波多尔城的四大家族之一,排名第二,仅次于四大家族之首的林家。

    虽然两人都是出身大家族,但林铭性格比较独立特行,不喜欢热闹和应酬,所以两人并不认识。

    本来就不认识,又没有怨仇,而两人当时的位置又隔得远,也就不应该产生什么矛盾,然而事情却并非如此。

    十二少当时是在宴客,座无虚席,又饮酒什么的,热闹非凡。

    酒足饭饱,临近散席之时,不知是谁,忽然说全城能够配得上十二少的,就只有王家的王诗雨。

    这话若换在没喝酒前,肯定不会有人敢说,毕竟王家王诗雨与林家林铭联姻的事情,已经众所周知。

    既然人家已有了婚约,且还事关两大家族的声誉,谁人还敢乱翘舌?

    即使有人敢说,也绝对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

    祸从口出的道理,谁人不懂?但这指的是,人在清醒的时候。

    若是喝了酒,且已有了七八分醉意呢?那就要另当别论了。

    十二少和他的小伙伴们,当晚着实喝了不少,即使没有七八分醉意,也至少有五六成,如此之下,说话也就有点肆无忌惮。

    十二少当即就回应了那人,说可惜好白菜都被猪给拱了。

    这话虽然等于是说林铭是猪,但倒也不致于闹出什么幺蛾子,毕竟林铭还没有那么霸道。

    其实林铭的脾气可以说相当的好,若不碰触到他的逆鳞时,他就是一个温文尔雅、略带一点公子气的正人君子。

    但奈何十二少跟着又加上一句:真想尝尝王诗雨那骚货的滋味。

    结果这话恰好被林铭的一个跟班听到,那跟班对于林铭的事情非常上心,连忙跑去告诉林铭。

    林铭一听到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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