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终章:立宪(2)

    第一百二十六章 终章:立宪(2) (第3/3页)

    朱氏皇族要想永世受人敬仰,不妨可以考虑一下倭国的天皇,虽然倭国的天皇是被迫的。可是,倭国天皇毕竟已经延续了一千多年。可是华夏的朝代,超过三百年的又有几个?”

    “哦,你此话何意?”朱由检眼中亮光一闪,问道。

    “虚君制,准确说来是君主立宪制!皇帝只保留作为皇室的荣耀,放弃其余的权力。让皇帝这个位置不再有那么大的权力。没有权力的皇帝,自然就没有人来争夺。”董宣武说道。

    朱由检沉默了。君主立宪制是什么,他当然知道,宣传君主立宪制的小册子早在大明暗地里流传开来,虽然明令禁止,但各州县官府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太愿意多管这件事。

    “陛下,当初的理想,三权分立,经过这么多年陛下与臣的努力,现在已经做到了,但这些还不稳定,只有实行君主立宪制,制定最根本的宪法,在宪法中写清楚君与臣各自的权力与义务。这个基础才会真正的被筑实。

    否则,一旦哪个皇帝不愿学陛下这般,陛下和臣这些年所做的一切将会毁于一旦。这些年的心血,臣放不下,不会眼睁睁看着它发生。

    就算臣不管此时,陛下问问满朝的大臣和百姓,包括保皇党在内,有几人愿意再回到从前?如果真的有那一天,臣怀疑,就连这皇帝也会从此成为历史。这是陛下建立最大功勋的机会,做到这一点,陛下就真的是超越所有皇帝的千古一帝!

    完成这件事后,臣也该告老,颐养天年,享受一下天伦之乐了。”董宣武劝说道。

    “朕还要再想想,再想想!”沉默了许久,崇祯皇帝摆摆手,艰难地说道。

    “请陛下三思!”说完,董宣武告退离去。

    崇祯三十八年五月五日,在巨大的压力之下,崇祯终于当众宣布,大明装备施行君主立宪。

    崇祯三十九年正月十五,经过半年的筹备,大明第一部宪法《大明宪法》面世,大明正式施行君主立宪制。

    《大明宪法》第一条规定:大明皇帝作为大明的最高领袖,代表着大明的全体臣民,不得直接参与国家治理。

    《大明宪法》第八条规定:当暴政来临时,大明百姓有权力和义务反抗暴政。

    同年三月,董宣武致仕,不再担任具体官职。

    崇祯三月三日,为了表彰董宣武为大明做出杰出的贡献,经崇祯皇帝同意,册封董宣武为安国定邦武定王,世袭罔替,地位仅次于皇帝。

    (全书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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