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炫琴

    第三十章 炫琴 (第2/3页)

   仅仅一个多礼拜,本金就已经完完全全收回来了。

    而且因为《今日歌手》的热度,还省下了高额推广的费用。

    “来来来,帅子!喝茶!我今天为你新开一盒龙井。”宋可十分热情。

    袁帅在沙发上坐了,然后放下琴箱。

    “哟,今天带琴来了?”宋可发现了他脚边的家伙。

    “嗯,刚买了新琴,在家没啥事,带到你这来弹弹。”袁帅拉开琴箱的拉链,就把琴抱了出来。

    宋可瞥了一眼,发现是尼龙琴弦。

    “这就是你买的新琴?这样的琴,我们太格有一把,你还不如随便拿一把回去用。”

    袁帅弹了个轮指,然后压住琴弦,笑道:“人跟人不一样,琴跟琴也不一样。买琴看缘分,买回来还要养熟。”

    “嗯。”宋可把茶泡完,在沙发上安坐下来。

    他看着袁帅抱琴的样子感慨万分。

    当年宋可在水木清华读书的时候,也曾经开过吉他班,5块钱一节课,教人弹吉他。

    后来,他还写了一首歌叫《一走了之》,卖给了一个叫孙大庆的光头歌手。

    孙大庆后来红遍的大江南北,到现在还有人翻唱他的歌。

    矮大紧也是因为这件事,认识了宋可、

    一个在校学生,竟然能给职业歌手写歌,确实堪称传奇。

    但是后来,宋可对吉他的改观,是在他去得克萨斯大学留学之后。

    他发现国外街边的一个摆地摊的小贩,弹吉他都弹得比他好,从此他意识到自己的才华不过如此。

    一怒之下,宋可放弃了音乐,改行经商,专心赚钱。

    吉他,之于他,已经成了青春的回忆。

    “我多想回到家乡,

    再回到她的身旁,

    看她的温柔善良,

    来抚慰我的心伤……”

    袁帅抿了口茶,便迫不及待地来了段C大调扫弦版本的《在他乡》。

    袁帅穿着白衬衫,抱着木吉他低吟浅唱的样子,一下子把宋可的思绪拉回到他们当年那个骚柔的时代。

    在燕大和水木清华的校园草坪上,夏天的草地又嫩又绿,很多人屁股都坐湿了,也要听校园歌手弹吉他。

    “怎么样?”袁帅抬起头问道。

    “听着耳朵还算舒服。”宋可中肯地评价道。

    “你要么再来段slap?”宋可的文青气息被袁帅给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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