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零二章、朋友
正文 第一百零二章、朋友 (第2/3页)
容满面地退了出去,直到把门关上才敢转身,脸上的汗水才落下来。
“来,秦兄弟,尝尝这酒,可不便宜,这都是托你的福,否则就哥哥这工资,一个月还真喝不上一两次的。”洪易面红耳赤道。他喝酒速度很快,频率也很急,好像完成任务似的,到现在已经差不多喝了两斤白酒了。虽然酒量不错,但是也有一点大舌头了。
秦胄也是第一次喝这么贵的酒,只感到一股辛辣从喉咙灌入腹中,火烧一般。说实话,他是一点也没有品出这酒好在哪里。这种好酒让他喝着确实有点浪费,因为他压根分别不出几块钱的二锅头和几千块钱的名酒有什么区别。
酒能助兴,一瓶酒下去,大家的情绪都提上来了,声音也大了起来。
喝到最后,大家有些醉意了,李菲整个身躯靠在秦胄身上,好似没有骨头一般。整个人散发出惊人的魅力,丝丝清香混合着酒精的热量从李菲身上散发出来,刺激着秦胄躁动的心。喝了酒之后,秦胄本来就有些脸红,这个时候更加红了,二十来岁的年龄,正是最不受刺激的年龄。不过,好在他还没有失去理智,知道这个女人不是他能够招惹的,所以,竭力目光放在桌面上。
“来,再喝。”周州喊道。
秦胄和他碰了碰杯,一口饮尽。他是第一次喝白酒,但是不知道为何,酒量奇大,总是不醉,虽然有些晕乎乎的,但是脑子还是比较清醒。反而是号称三斤不倒的洪易已经来回跑了几趟厕所了。
周州酒量也很大,他喝酒不上脸。不过,这会儿也有点摇摇摆摆了。赖长青酒量最差,已经迷迷糊糊了,趴在桌子上,一个劲地傻笑。
洪易回来之后,又和秦胄干了几杯,然后又跑厕所去了。秦胄发现了一个问题,这些当兵的人喝酒很喜欢碰杯,而且很少吃菜。完全是把酒当饭吃。又和周州喝了几杯,秦胄也感觉肚子有些涨了。
这个时候,王晓燕也跑来凑热闹,竟然也倒了白酒要和秦胄干杯,秦胄来者不拒,连干了三杯。王晓燕喝到第二杯就喝不下去了,一朵红云在脸上飘起,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水汪汪的,仿佛能够滴出水来一般,秦胄忽然发现,这小姑娘竟然长的这么漂亮,在游戏里竟然一点没看出来,肯定是把相貌下调了。
第三杯是李菲代她喝的。李菲今天晚上也喝了不少酒,双眼迷醉,不时勾着秦胄的肩膀,十分豪爽。吓得秦胄赶紧抱元守一,目不斜视,心理暗道:姑奶奶,你这是在折磨我啊。偏偏李菲并无觉的不妥,反而不时咯咯直笑,嘴里念念有词,却听不清出在说些什么。
王晓燕是一个麦霸,摇摇晃晃又跑去唱歌了。只是这一次,压根不知道在唱什么,东一句西一句,想到哪句就唱哪句,根本连不成一首歌,不过,这个时候也没有人在听,反正感觉结束了就鼓掌,但是不想,鼓完掌之后,王晓燕又唱上了。
唱了一会儿,王晓燕可能感觉头晕,就倒在沙发上,半躺着唱。她来的时候穿的是坎肩加吊带衣,可能因为喝酒了,身体太热就把坎肩脱掉了,只剩下背心,看起来格外艳丽,因为周州和赖长青已经趴下了。洪易又还没有回来。秦胄也翻过沙发,朝对着显示器一面坐着。抓起话筒大吼起来,他的声音本来晴朗嘹亮,但是可能喝了酒的缘故,多了几分沙哑,一首陈星的‘流浪歌’唱出来,倒是有几分沧桑的味道。
“我们首合唱吧。”李菲醉眼迷离,也摇摇晃晃随着秦胄来到沙发上。她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主,平时也喜欢哼几句,这会儿受到秦胄的感染,不由的歌兴大发,抓起了另一个话筒,嚷嚷着。
秦胄喜欢听歌,但是会唱的歌却不多,一首‘流浪歌’已经是超常发挥了,挑来挑去也没挑中会唱的歌曲,最后选择了一首经典老歌《纤夫的爱》。却不想发挥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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