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八章 “事类”应用的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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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三十八章 “事类”应用的得失 (第1/3页)

    何谓事类?笼统地讲,就是援古证今。但是,在这儿“援古证今”中的“古”,不仅仅指“古代”中的“上古”“远古”,而且还包含着与作者同时和之前的所有事实、事件及其文章言辞等。

    商朝末年,周文王演绎《易经》,旨在剖析64个卦像中逐一爻位的价值意义。其中,针对第63卦《既济》的九三爻,周文王援引商代高宗武丁,历经三年打败鬼方国的故事,借以解释这一爻位所蕴含着“行必果、慎用小人”的道理;在第36卦《明夷》的六五爻,又借用商纣王叔父箕子,逃避乱世归隐箕山的故事,来说明在“利艰贞”的大局势下,置身这一爻位的劣势者,应该采取的明智抉择。这一切都是采用具体事件来讲解世间哲理的经典范例吧。另外,在《尚书•夏书•胤征》中,当胤候奉命征讨羲和时,则是直接引用了夏朝法令《政典》里的话“先时者杀无赦、不及时者杀无赦”;而《尚书•商书•盘庚上》中,因为商朝频繁迁都,民众怨声载道,盘庚便引用了传说中古代贤人迟任的话“人惟求旧,器非求旧,惟新”。这一些又都是选用以往字辞章句的原文,来说明道理的典型例证。所以说,运用现成的古典故事或著名言辞,借以表达和强化作者的根本意图,即所谓“事类”的写作方式,原本就是古往今来,凡圣哲贤达在著述时一贯遵循的常识和法度啊。事实上,《易经》第26卦《大畜》的“象”辞就是“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其大意是讲:“天山大畜卦,就是提示君子要不断学习前人的举止言行,依此修养个人德行。”所以,这里面所强调的道德理念,也是文学创作之所以要使用“事类”的价值和意义吧。

    文学发展到楚辞阶段,屈原和宋玉的作品,虽然延续了《诗经》的义理格调,但在“事类”方式上,他们多是选用历史故事或远古传说,而没有引述具体人物或确切书籍的原文。进入汉代,西汉贾谊《鵩鸟赋》又开始引用了《鹖冠子》里的原话,例如“忧喜聚门兮吉凶同域”“越栖会稽兮句践霸世”等;而司马相如的《上林赋》,则是直接挪用了李斯《谏逐客书》的“建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此种“事类”的应用,在他们文章中纯属偶然吧。但是到了西汉末和东汉初年,像扬雄撰写《百官箴》时,里面大量采集《诗经》《尚书》里面的语录言辞;而刘歆创作的《遂初赋》,很多就是转述的周晋史料故事。由此开始,作者大量引用古文史料的“事类”创作手法,俨然司空见惯了。所以,东汉时期,像崔骃、班固、张衡、蔡邕等,更是在各自作品中广泛采集“经史子集”,因而他们的文章不仅言辞丰富,而且义理饱满,并成为恢弘传统文化的一代风范。

    自然界中,即便外形相似并在同一个地方出产的红木姜子和牡桂,他们在药性辛甘程度上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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