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一章 一个情圣

    正文 第四十一章 一个情圣 (第3/3页)

了西南。一时间,殷晟颜面尽失,纵然还能骄傲的抬起头举刀,却再也没有办法去慨然的去论什么儿女私情。

    其实,未婚妻被人拐走,殷晟绝不是什么最后一刻才知道的。如果真的是最后一刻才知道,而且真的能被称作是拐走,殷晟一定会提着单刀千里被月,追到西南和白云逍决战。但是,这件事的最终结果是他心服口服,以一场所谓的“祝合酒”结束了生平第一次灼情爱恋。

    白云逍主动找了殷晟,而且没有带兵器,也没有一点应战的样子。他只是带了问心无愧和任人宰割,征服了自认为比白云逍更爱吴蔷的殷晟。这本来是一场情爱的争斗,无关武功声望。

    白云逍的态度有两点,第一,他比殷晟更爱吴蔷,在情上面问心无愧。第二,他要带走吴蔷,任由殷晟宰割。他的态度很清楚,他明白自己要做的事情会让殷晟颜面尽失,而且私奔本来就不是一件体面的事情。但是如果要让他不这么做,那只有杀了他。

    于是殷晟明白了,从一开始他就输了。他出手晚于白云逍不是输在武功,而是输在爱意的厚度。当时白云逍也是存了和殷晟一样的心思,但是他眼见危险立刻扑上去以自己的身体挡住。而殷晟,却是算好了救人的办法,从容不迫得赶了过去。如果不是急切而慌乱,以白云逍的武功何至于受伤。这并不是说明殷晟想看佳人时间更久一点就更爱她,而是说明他不够急切,还有心思算计最好的救人方法。

    殷晟在醒悟之后变成了一块石头,一块笑着的石头。因为他的笑很生硬,就像斧凿出来的刻印。而他的心里,也像是石头一样,并非无情,而是冰凉。殷晟主动提出的酒局,因为他知道,这可能是最后一次能够见到吴蔷了。

    在那一场“祝合酒”上,殷晟喝了很多“无味酒”。真的是“无味”,而不是“苦”。因为苦是要一个人的舌头去品尝的,而他的已经被冰凉的那颗心弄得麻木了。一个麻木的人,也只能喝“无味酒”了。

    殷晟在临别之际,拉住了白云逍的手,然后拉着那只手,让他抓住吴蔷的手。语重心长道:“以后,你们俩要永远得记住我,因为记住我才能不忘记你们能够相携手来得多么不容易。”

    其实,他想拉一下吴蔷的手,但是最终只是让白云逍拉住了吴蔷的手。他想让吴蔷不要忘记自己,最终却把自己比做了要拆散他们的恶人。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像一个情圣。情中的圣人,便该像他一样把悲痛笑得开怀,把成全演得洒脱。

    打那以后,世间女子似乎再也无人能够让这位“情圣”的心中再起波澜,直到碰见了苗青屏,才有了这些年第一次动心。苗青屏跨马飞驰,像极了那个雨夜船头上舞动画戟的倩影,算起来更多的是一种怀念而不是钟情。

    有时候想到什么就能碰上什么事情,就在殷晟这个粗豪大汉伤春悲秋的两天之后,他就见到了苗青屏。

    当时殷晟刚从外面回来,一个虎豹堂弟子跑过来道:“堂主,来人了,来了个漂亮姑娘。说是要找一个高似桐,背如虎,腰赛熊,脸类盘,目胜牛,识人不明,华而不实,好色无德的登徒浪子,待客不周的吝啬鬼。”

    殷晟愣了一下,突然拔出刀来,吓了那弟子一大跳。岂知殷晟举起那把刀,当做是镜子,看着自己默念道:“脸类盘,目胜牛。这肯定不是我呀,我这可是方面大耳,目似双日共存啊!”

    那弟子随声附和道:“是是是,堂主您当然是仪表堂堂,风度翩翩,肯定不是说您。但是,这虎豹堂,还有谁有福气招惹这样的天仙呀?”

    殷晟蒲扇一样的巴掌落在那弟子的肩头道:“滚,茅房有点满了,你一个人去给我挑粪去。”

    那弟子哭丧着脸赶紧离开,留下殷晟一脸茫然,到底是谁上门做客还能这么不客气的。

    等殷晟走进虎豹堂简陋而且杂乱的大堂时,突然嗅到了一股檀香的芬芳。

    殷晟走进去一看,平日里换下来随便扔下的衣服居然此刻扔在地上,而且本来快失去本色的白色内袍上面多了两个小巧的脚印。

    殷晟不是滥情的男人,自然不会看到两个小巧的脚印就想入非非。反而有点愤怒,这愤怒并不是因为他小气,而是他查了好几天杀人的事情还是一无所获的怨气。

    正要发作,里面飞出来一件衣服,被殷晟一把抓在手里,然后抢入内堂。待看清楚里面的人,殷晟顿时有点紧张了。

    殷晟还记得他多看了人家几眼,苗青屏就不依不饶,用鞭子抽他,摧马撞他。所以,他一想苗青屏可能是兴师问罪来得,就觉得很理亏。而且,苗青屏骂他虽然难听,但是他的确识人不明,喝的酩酊大醉,方小刀危急的时候他没能帮忙。

    苗青屏从乱糟糟的桌子旁边椅子上抬起头来道:“糊涂殷晟,你这个没用的蠢货,白长一身猪肉的家伙,还有脸站在这里?”

    殷晟皱了皱眉,恭敬的侧身站立,用不容置疑的声音道:“你给我出去!”

    苗青屏见他好像真的生气了,但是心里有自己那点受了委屈的怨气。当时就拍案而起,要发泄自己的怒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