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野味(吃兔肉)

    104、野味(吃兔肉) (第2/3页)

飞天影星的线。

    “吃软饭的?”杨兔兔眼中流露出好奇的神光,她自己也喝了一杯酒。哪怕不怎么多,却好

    像上了头。

    像小猫儿一样爬过去,杨兔兔这时候把掉在手旁边兔爪爪带到了手上。

    明明是一只傻兔子,却非要把自己扭曲成妖娆的猫女。

    她用兔子的前爪爪按住衣冠楚楚的男人,后面两只兔爪爪跟上来,试探性地踩在她的腿面上。

    “孟先生这样的男人,是怎么吃软饭的呐?”她像是好奇,小兔爪子毛茸茸、热乎乎的。

    一个大兔子挤过来让孟江超有点热,他往后挪了挪,一只手提着红酒杯,一只手把领带扯下来扔到一边。

    孟江超有点不明白她的意思,作为宋清颜的男友这是他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问。

    然后他就明白了!

    大兔子的小爪子摁在某个地方,很好奇地说:“孟先生就是用这个家伙事儿吃软饭的吗?可是一点都不软呀!”

    好奇的大兔子带着一丝懵懂的神色,又按压了一下,确定了:“真的不软!还烙人!”

    “小兔子!”孟江超作为一个男人还是第一次被这么对待,肃整的西服搭在胳膊上,黑色的衬衫领口被拉开了一大截,露出的是带有战火痕迹的伤痕累累的健美胸膛。

    莫名的有些野性的魅力,但是作为一个军人,嗯……退伍军人,孟江超还是有些刻板的性格。

    “那可不是电棍!”

    杨兔兔不知怎么的就有点熏熏然的意味:“我知道!那是把枪!刚刚开过火的枪!”

    她小爪子在孟江超胸膛上到处乱按,还带着一丝得意:“我又不是没玩过枪!”

    孟江超不知道现在是该黑线,还是该顺着自己的心意,在这个暧昧的情境下来一场风花雪月的事情。

    还是该让自己的理智和冷静回来,继续掌控自己的七情六欲。

    结果很显然,作为一只孟加拉虎,他最后选择凶残地扑倒小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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