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六章 (第2/3页)
哥哥堂哥他们说一句“爱拉无油”,配合独特的乡村口音,在邹顺的眼里就已经是很罗曼蒂克的了。如今听到自己的同学至少学了一年英语,他心里剩下的只有恐慌。
邹顺把目光移向那个瘦瘦小小的李文容,想到人家不仅在语文数学这些课程上超过自己,连英语也是极为优秀。自己拿什么和人家竞争呢?这是邹顺第一次对学习感到无力。农村和乡镇的教育差距就已经这么大了,那县城,市里,省城,首都的教育又会是什么样的呢?邹顺很好奇,但无法想象。
班主任把位置调好之后,便是学生的自我介绍,学生一个个上台,聊聊自己的姓名籍贯、性格爱好等等,邹顺还是第一次经历这种场面,看到那一个个上台的学生,举重若轻,谈笑自若,不禁紧张,忙问同桌:“我一会应该谈点什么呀?”
冯宗炜又是一阵无语,“你连这个都不知道?无非就是谈谈姓甚名谁,来自何方,性格如何,有何爱好,最好加一句‘希望大家多多关照’就OK了。你只要多看两个人的介绍就学会了。”
果不其然,当台上过了十来个人的时候,邹顺就发现自己好像真学会了,大家介绍来介绍去也就是那些固定的套路,邹顺稍稍心安。就在这时,李文容上台了,“大家好,我叫李文容,来自长坪村,我也是在中心校毕业的,喜欢看书,平时喜欢去落红书店。如果你们也喜欢看书,我们可以一起交流分享,谢谢。”邹顺看着台上的李文容,身子虽然瘦弱,但言行举止无不透露出良好的素养,足见她的家庭对她的教育是多么看重,这就是自己的对手吗?自己能成为她的竞争对手吗?邹顺无法回答自己。
邹顺还在出神之际,忽然感觉旁边的冯宗炜碰了他一下,他回过神来,发现大家都把目光聚焦在他身上,愣了一秒钟之后,他反应过来该自己上台了,在灼灼目光下,他似乎感受到了一股强劲的血流正从左心室里泵出,直冲头顶,面部迅速充血,灼热难当,两腿微微发颤,竟有些难以挪动身子。林老师见他这般情状,带头鼓起掌来,邹顺心情微微一松,稍微转移一下注意力,用两只手撑在课桌上,勉强站了起来,轻飘飘地走上了讲台,后面的事邹顺便没了记忆,也不知道是怎么走下的讲台,事后他问及冯宗炜,冯宗炜故作高深道:“你小子行啊!自我介绍做的简洁而有力、用词简单而意蕴丰富……”
邹顺忙打断了他,问:“我到底说了什么?”
“哈哈,就七个字,大家好,我叫邹顺。”冯宗炜一边说一边笑。
邹顺感觉自己的脸恐怕是丢尽了,而这件事也确实成了冯宗炜的谈资,有事没事就拿出来调侃邹顺。
这天下午两点就放学了,因为还没正式开课,只不过是把一些该交代的事情都交代清楚,再让这些孩子熟悉一下环境,熟悉一下同学。放学后,走读生就得回家,箫鹏给邹顺打了声招呼,便转身离开,邹顺在校门口看着箫鹏渐渐走远,背影有些凄清,不禁有些落寞,但邹顺没有选择,他只能默默承受,生活还要继续,没有了箫鹏的形影不离,自己依旧要好好生活!
悲痛过后,邹顺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心情,把箫鹏从自己的脑海里清理出去,向着二姐炒冰店走去。店主人还是昨天那副笑盈盈的面孔,但邹顺却没力气换上一副欣喜的表情,但店主人也不介意。由于箫鹏没有一起来,昨天说的优惠自然没了,邹顺明白只要自己和她多软磨硬泡一会,优惠是肯定可以的,只是他现在实在没有心情讨价还价。
当他带着被子和店主人走到地下室时,他忽然感觉到,上天似乎特别喜欢和他开玩笑,因为他看见了冯宗炜正在埋头整理床铺。冯宗炜觉察到有人到来,抬头,愣了一下,忽而笑了,“没想到我们竟然还是室友呀。”
邹顺还没答话,旁边的店主人却先开口了:“没想到你们认识呀,这样就好了,两个人也好照应,要不你们就睡一张床吧?”
邹顺当然没话说,看这床的数量就知道是不可能一个人睡一张床的,既然如此,能找个熟人一起睡自然是最好的。冯宗炜自然也没话说。于是两个人就开始一起整理自己的小窝。
地下室分为两个房间,邹顺他们选择的是里面那间,其实这也不用说里面外面,反正两个房间是连着的,中间连门都没有,只是邹顺本能上觉得里面更有私密性,更有安全感。
看他们忙着整理,店主人继续说道:“既然你们以后在这里住,那就不要再叫我老板娘了,叫我二姐吧,让我也显得年轻一点。”正在忙活的两人都被她幽默活泼的口吻逗笑了,都叫了一声“二姐”,二姐听了十分高兴,说道:“这下我又变年轻了,晚上我请你们吃烧烤。”三人就这么谈笑了一会,二姐便又去忙活她的店了。
其后冯宗炜带着邹顺去买了一些生活用品,本来这些东西在校门口都有卖,只是价格会比平时贵上许多,而冯宗炜在这个镇上读了这么多年书,自然知道哪里才能买到性价比高的物品,因此,他带着邹顺拐进了一条小巷道,听他说,这条小巷道本是原来的老街,后来新街上的一座座新楼冒了出来,这老街也就渐渐地被人遗忘了,不过里面的东西可不是吹的,是真的物美价廉,而且还有很多手工制品,家里用的筛子簸箕、刷子扫帚等等大都是在老街上出售。
邹顺虽然也有听说老街,但却从来不知道冯宗炜所说的那些,而且他也从没来过这所谓的老街,观莲镇每逢农历的二五八上街购置生活生产用品,俗称“赶场”,邹顺其实也没赶过几次场,他甚至不知道在闲场的时候街上是什么样子,所以,只要有机会上街,他就喜欢和小伙伴腻在新街,新街热闹兴隆,更有现代气息,至于老街,他可没心思去打听在哪里。所以,当听说冯宗炜要带他去老街时,他的第一反应不是期待不是好奇,而是轻微的抵触,但是当他仔细一想,自己似乎从小到大还没有看过老街呢,一直都是从别人口中听说这个老街,想到此,他便欣然接受了。
其实邹顺的想象并没有错,老街确实又旧又破,街道又窄,若是来了辆班车,整个街道恐怕就被占完了。不过旧归旧,自有它独特的魅力,这天虽然不是赶场天,但由于学校开学,老街上开着的店倒也不少,主要是做学生的生意,无非是卖一些洗漱用品和床上用品,邹顺他们很快就把需要的东西都置办完毕。本来邹顺都已想打道回府,但是拗不过冯宗炜那爱玩的心,非要带着他再逛逛这条老街,这街上倒也有不少吃的,不过现在邹顺可没有吃东西的心情,而且他也知道,自己的钱包可不能和冯宗炜的比。
老街不过五百米长,提着这么多东西转来转去,走下来感觉还是很不舒服。快到街尾,就在邹顺庆幸快要结束之时,忽然看到一家店,门前和墙壁都做了打整,虽然干干净净却依旧难减破败,门窗上的红漆有的掉落,有的早已无法辨出本来颜色,一块有些年头的牌匾,其上金色漆字掉的同样厉害,但依稀可辨,邹顺轻声念了出来:“蓝红书店?”
一阵爆笑声突然从冯宗炜那里传来,“哈哈,邹顺,你是不是想笑死我?”
邹顺还在不明所以,冯宗炜又接着说:“那是落红书店,你今天没听到李文容介绍吗?”邹顺这才反应过来,心想:这也不能怪我呀,那个字脱落那么厉害,谁认得出来嘛。心里不满,面上也没好脸色。今天两次出丑都被这小子给抓住了,感觉自己读这么多年书,该出的丑似乎都集中在了今天。
冯宗炜还想带邹顺进去看看,可是邹顺心里不爽,一口回绝了,而且自己提着这许多东西,进书店干嘛?在本能上,邹顺还是觉得书店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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