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六章 (第3/3页)
种地方不是现在的自己能进去的。他想起了小学时学的一篇课文,是林海音女生写的《窃读记》,她在其中描写了自己在书店中窃读的经历,写的很是辛酸,没有钱的英子老师在书店里读书的画面经常出现在邹顺眼前,而现在的邹顺,显然还没有做好准备接受这文化的洗礼。
当邹顺他们回到住处,太阳已经偏西,最后一缕霞光给整个大地披上了一层金纱,暖洋洋,金灿灿。不过邹顺可没心思欣赏这美景,他只想回去洗一把脸,舒舒服服睡个觉,可是他们还没到地下室就听到了其中传来的吵闹声,他们推开门,发现屋子里围满了人,或坐或立,或躺或卧,邹顺两人的到来只是引来他们的一瞥,这些都不算什么,当二人走进自己的房间,才发现最可怕的是在一张床上竟然围了一圈人在打牌,而那张床正是冯宗炜和邹顺的床,邹顺看到这场景,心里顿时一阵后悔,自己难道要和这样一群人住下去吗?自己的床难道就这么给他们糟蹋吗?自己是应该忍气吞声还是应该怒斥他们呢?邹顺还没给自己确切的答案,旁边的冯宗炜已经忍不住了,尽力克制声音道:“各位,那是我们的床。”
其中一个娃娃脸,高高白白,神色带着点玩世不恭的男子说道:“你们的床呀?一会我付你租金,五毛钱够不够?”
邹顺看着他那玩味的神色,就像看宠物一样看着邹顺两人,他骨子里的血性在这时全喷涌了出来,吼道:“给老子滚下来!”
全场顿时安静了,所有人都睁着不可置信的双眼看着他,冯宗炜身体微微发颤,在时间静止一秒之后,那娃娃脸从床上一蹦,跳到地上,两人之间本来就只有两三米的距离,那人腿又长,眨眼之间就来到邹顺面前,抬起脚来对准邹顺的肚子就是一脚,邹顺本能地用手格挡,虽然减轻了一些力的作用,但还是难免被踢倒在地,幸好那男子没有穿鞋,不然这一下可有邹顺受的。
邹顺虽然被踢倒在地,但腹部并未受到什么创伤,反倒是手肘因为在地上摩擦撞击,已经脱了一块皮,不过邹顺现在无法感受到疼痛,多年的对战经验使他立即弹跳起来,准备迎接第二轮的攻击。而此时所有人都反应过来了,冯宗炜跑过来护在邹顺前面,同时也防止邹顺再次冲动,其他打牌的人则开始鼓动娃娃脸教训邹顺一顿,不然他们三年级的脸无处安放。
就在双方对峙之时,外面的一名男子进来了,他比娃娃脸矮了不少,但依旧比邹顺高,板寸头,面目狰狞,身上肌肉毕现,邹顺看这架势,顿时有些胆怯,若是这男人的拳头放到自己身上,恐怕自己的骨头要散架吧!但是先前的傲气已经让他无路可退,胆怯是没有用的,还不如直面他们,因为他知道,对于人这种生物来说,越退却,他便越得寸进尺,步步紧逼。
邹顺和那板寸头对视了一眼,但邹顺从他的眼里没有看到暴戾、冲动、幸灾乐祸,相反,他看到的是一种掌控大局的淡定。那板寸头侧转身子,对着那娃娃脸说道:“小超,他才刚进来,什么都不懂,这次就算了吧。”
这句话几乎震惊了所有人,邹顺看他进来的架势,以为他会给自己两拳头,顺便踢上两脚,而且看他那装扮,也不像个善茬,邹顺是真没想到他会帮自己说话。其他的人也都多少觉得有些惊诧,相反,场中较为镇定的反倒是那娃娃脸,他讪笑着说:“阿宏,你还真不赖,为了一个初次见面的小子来当说客,行!行!行!我今天就给你这个面子。不过……“他说到这里的时候,转身把两只脚插进鞋子,跳上床去,一边跳一边说:“不过,他不是那么爱他的床吗?现在呢?”
邹顺刚刚被恐惧压制下去的怒气又一点点积聚,拳头紧握,只想着冲上去狠狠地用一个上勾拳与他的下颌来个紧密接触,全身血液迅速充满,面颊涨红,似乎血珠要从一个个毛孔里滴出来,邹顺想象着自己冲上前去把娃娃脸撂翻在地的情状,越想越是兴奋,越想越觉得对方并不是那么强大,只要自己积蓄力量,一拳头干倒他是完全有可能的。
邹顺这样想着,似乎胜利就在前方,而自己的脚似乎也不再受控制,一心想要走上前去。就在邹顺感觉自己将要行动之时,一道凌厉的目光忽然向他扫来,邹顺心里一寒,刚刚燃烧起来的斗志竟在一瞬间消失殆尽,那个叫做阿宏的男人,他的目光实在可怕。
其实娃娃脸从跳上床到结束,全程不超过一分钟,可是在这短短的一分钟里,邹顺的心却起起伏伏数次,因此当娃娃脸离开之后,邹顺竟有些虚脱,但他还是坚持着走到了床边,也不管是不是被人踩过,倒了下去。
牌局散了,没留下几个人,邹顺后来才知道,其实那些玩牌的大部分都没住在这里,他们只是在开学时身上有几个闲钱,所以邀上自己的一干兄弟前来赌博,而这其中自然有中间人的引领,这中间人当然是邹顺他们的室友,一个叫古天远,一个叫商虎。
说到邹顺他们的室友,首先自然要说说板寸哥,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实在难以和褒义词扯上关系,但是他的为人确实正派,这是邹顺根据刚才的事情总结出来的,当然,他也和混子一起混,不过他总给邹顺一种敬仰的感觉。一般来说,十五六岁的年纪,和一些学校的混子一起厮混,很难保持自己的本心,难免随波逐流,做一些违背自己意愿的事,可是板寸哥给邹顺的感觉就是他可以拒绝自己不愿意做的事。当然,板寸哥也是有大名的,他名叫徐立宏,观莲中学三年级学生,和他熟悉的人都叫他阿宏,他属于典型的黑白通吃类型。
至于古天远,名字倒是很大气,不过人长得实在不敢恭维,三年级的学生却有着一年级的身高,关键还很瘦弱,或许是想凸显出自己的身份吧(当然,也不知道他是什么身份),他总是把自己的嘴翘着,把头尽量往后拗,在他的认知里,脖子恐怕是拗不断的,眼睛很小,偶尔放射出精光,往往把人吓一跳。
而另一个参加牌局的商虎,这个人就比较对得起他的名字了,长得人高马大,恐怕有一米七五,但却是二年级的,说话有点结巴,邹顺总觉得他脑筋有点问题,不好使。但是随着了解深入,邹顺以后会知道他的这个想法是多么可笑,但这也教会了邹顺一点:尽量不要凭第一印象来判断一个人!有的人连他想成为什么样的人都不知道,别人又怎么可能从他的外表判断出他的为人呢?
还有两个合租的和邹顺他们一样,也是刚进校的新生,在四班,名叫万福、万贵,是堂兄弟,两人并无多大特点,不过看他们那样子似乎家里比较有钱,万福长得白白胖胖,万贵长得瘦瘦高高,两人眼里都很怕生。
当邹顺了解完自己的室友之后,二姐不失时机地下来了,随之而来的还有一小盆烧烤,当然多是素菜,不过这并不影响大家的食欲,邹顺虽然受了这许多惊吓纷扰,即使并无多大胃口,但还是禁不住那逸散的香味诱惑,和他们一起大快朵颐,那一小盆烧烤自然禁不住吃,六七个青春期的孩子,一个个胃口奇好,那点烧烤只能算是打牙祭,大家都不尽兴,但考虑到自己的腰包,还是忍住了,但商虎和古天远可不能忍(当然,也不知道是真的不能忍,还是只是想向邹顺他们炫耀一番),总之他们又去点烧烤了。
突然,一个可怕的念头出现在邹顺脑海里,为什么二姐要请他们吃烧烤呢?难道真的只是表示对他们的欢迎吗?这个念头一闪而过,邹顺也没做深究,只是感觉有点怪怪的。
后来他们几人又难免聊聊天,吹着自己的并不牛的历史,邹顺和冯宗炜自然需要整理一下床铺,把弄脏的换下去垫,把原来垫的拿来盖,几人聊着聊着,不知不觉便沉沉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