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第九章 (第2/3页)

 自习课上发生的趣事不可计数,若是好好写下来不知要写多少纸张。很多人在自习课上并不是在写作业,也不是在看书,而是在低声聊天,或者传递纸条。课间的疯闹也是一大特色,虽然天气很凉,但是大家的热情丝毫不减,青春的气息洋溢在夜幕的每一个气孔,每一个人都在想着如何表现自己,如何吸取异性的目光,每一个人都在这场青春的游戏中乐此不疲。

    下晚自习后,夜生活才真正开始,趁着自己包里有两个钱,节省点的就去吃两块炸土豆,奢侈点的就去泡桶老坛酸菜牛肉面,再奢侈点的就去二姐店里点上几串烧烤,弄点啤酒饮料之类。

    各人酒足饭饱归来,自然免不了一阵胡吹,徐立宏聊着哪个姑娘又看上了自己,和自己耍着暧昧,古天远谈着自己又把哪个不长眼的小混蛋给揍了一顿,商虎呢,则聊着自己又看哪个老师不顺眼,在他们胡侃之时,自然需要听众,万家兄弟在他们眼里是没有人权的,是倾听的最好人选,至于邹顺,和徐立宏聊天还比较好,至少有趣,但古天远和商虎两人的言论他实在无心参与。

    冯宗炜和他们几人最是聊得来,很多话题都可以和他们扯上半天,因此他和他们关系也是最好,纷纷承诺若是有人不给冯宗炜面子,冯宗炜尽管去找他们,这句话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现在的冯宗炜很是得势。

    邹顺第一学期以为隔壁班的殷富友就是全校最有势力的学生,说要揍谁那是一点都不含糊。到下学期这一切便发生了变化,邹顺班上的另一个学生——李光——和冯宗炜一起长大的发小,开学时和冯宗炜一起吃炒冰的男生,平时看他并无甚特点,不知怎地,到了下学期,他就把殷富友的势头打压下去了,平时殷富友见了他也得叫一声光哥。

    当然冯宗炜的变化也不小,到了下学期,他就已经可以和殷富友一较长短,除了他们俩,在三班还有一个比较有势力的人,一时之间,三班俨然成了年级的势力中心,平时很多人都不敢到三班来撒野,话是这么说,其实有势力的人联系都非常紧密,揍一个人往往会先打听清楚他的背景,只要不惹到年级上的几个大佬,人家才不会管他是哪个班的。

    生活渐渐安定下来的邹顺养成了一个习惯——拜访落红书店,每个周末都会去。他觉得这个书店名字特别好,“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龚自珍的诗句用在了书店的名字上,特别贴切,那一卷卷书籍和那一片片落红正好类似,一个化作泥土,呵护植株,一个献出自己,引领来人。

    书店门口的那诗句也特别有意思,“静捧新书谙况味,闲臻佳境忘流年。”但若是问邹顺怎么个好法,他也难以答出个子丑寅卯来,只觉得好。可以想象一个画面,一个不凉不热的午后,端来一碗茶,放置桌边,手持书卷,或静立窗边慢慢翻阅,或斜靠书架细细研读,此时,窗外斜阳不偏不倚正好打在身上……此情此景,怎不动容?可惜,邹顺手边是肯定没有茶的,不过倒是可以花上三块钱买上一瓶冰红茶,提神又醒脑。

    其实邹顺的心里早就根植下了泡书店的幼苗,早在小学时郭老师就已经向他们描述过书店的神圣,“世界上最美的地方,应该是书店或者图书馆,在那里你能接触到全世界最纯粹的思想。”这句话一直烙刻在脑海里,他多感激上天,在他懵懂无知之时,有这么一位恩师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带着自己探索那未知的世界。

    现在来到镇上读书,邹顺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每个星期天,由于他要返校上晚自习,所以星期天吃完午饭后他就离开家前往学校,而到了出租屋,距离上晚自习还有四五个小时,这四五个小时,他基本上都泡在书店,一本本书籍,一个个故事,一段段情感,一种种思想,总是能给他带来心灵的感悟,常常使他流连其中,忘怀自我。

    邹顺读书很慢,在他看来每一本书都有令人称赞的地方,在他的潜意识里,书籍就是权威,是那么遥不可及。随着他书单长度的增加,他会慢慢发生改变,不过这已是多年后的事情。

    一次偶然,他在书上读到一句话:其实读者是很傻的一个群体,他若稍微有点觉悟,就会自己写书。

    当然,书店始终是书店,它不是图书馆,书店的目的是盈利,图书馆的目的是便利。虽然邹顺很是享受阅读的过程,但他始终感觉有一双冰冷的眼睛在盯着自己,或许这是亏心产生的疑心病,但每次离开时他还是不得不把头埋得低低的,不敢去看坐在门口的店主。这一切的一切,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邹顺的口袋实在瘪的厉害,虽然家里给的生活费不低于校内平均水平,但是一个在外租房的十二三岁的孩子又能存什么钱?不去赊账欠一屁股债就已是万幸。

    这周星期天邹顺像往常一样来到书店,拿起了上周没看完的书继续翻阅,他看的很慢,似乎书中每一个字都值得细细品味。但今天他有一点特别,他看书看得很有自信,觉得自己就应该是这么自信地看书。

    其实这一切的原因不过是他揣上了自己存了三个周的钱,兜里的四十二块钱使他底气十足。

    邹顺看时间差不多了,拿起自己心仪已久的书走向了柜台。

    店主人是个女子,据说已四十多岁,但邹顺一直不敢相信她已四十多岁,一张鹅蛋脸很是标致,面若蛋白,难见丝毫褶皱,一头秀发高盘头顶,甚是威严,给人以不可侵犯之感,但言行举止透出一丝慵懒,身材匀称,着莲白色真丝旗袍,蓝色莲花镶绣其上,颇具古韵。

    邹顺走近她,原先的自信不觉都被消磨殆尽,剩下的只有自卑、内疚、羞愧,他把书轻轻放到柜台上,小心翼翼又不免紧张地问:“请问这本书多少钱?”

    店主人丹唇轻启,不答反问:“你要买?”

    邹顺冷不丁被她语气中的冰冷吓到,无法说话,只得点了点头。

    那女人见他如此紧张,缓和了一下语气,问道:“你能告诉我为什么想买这本书吗?”

    邹顺明显没料到对方会这么提问,思考了一下说道:“因为我喜欢这本书。”

    “你的这个答案太宽泛了,你有看过这本书的一部分或者了解过这本书吗?你为什么喜欢这本书或者说你喜欢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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