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案发现场

    10.案发现场 (第3/3页)

急了。两个人直接打起来。”

    大妈看了一眼张伟递过来的东西,顺势装在了自己的口袋里,嗑了一口瓜子,有些八卦的说。

    邹雨听到这话,有些不可思议的问:“你的意思是他们两个之间可能有不正当关系?为什么我之前来问的时候,你没有说?”

    大妈有点不好意思捏着口袋里的200块钱:“这也算人家什么隐私嘛,而且这都是小道消息,我们也不敢保证到底是不是真的。”

    “对了,小伙子,你今年多大了。”大妈突然转头,笑的和菊花一样的对张伟问道。

    “二十四,她是我女朋友,那大妈,我就先走了。”

    张伟听到这话大概就知道这个大妈接下来要讲什么了,说完就拉着邹雨离开。

    “啊?不是!”邹雨听到这话刚刚想辩解什么,直接就被张伟拉走了。

    “你什么意思啊!”

    到门卫室外面之后,邹雨甩开了张伟拉着他的手,有些不爽的看着他,什么叫自己是他女朋友,自己都没谈过恋爱好不好。

    不过张伟压根没有理她,两只手搭在车盖上,思考了一下然后问了一句:“你应该测过了吧。”

    “什么?”邹雨听到这个没头没尾的问题有些奇怪的问。

    “从那家店到案发现场的距离,需要多长时间。”

    “如果骑自行车的话,大概要五分钟,步行也不会超过十五分钟。”

    “没有不在场证明,有充分的作案动机,甚至现场发现了凶器上面都有他的指纹,现在又已经被迫认罪了。”

    张伟看着汽车玻璃自己的背影不断念叨着,现在不管怎么看完全没有机会翻案。

    “案发现场的工具是工厂厨房常用的菜刀,他是厨师之一,菜刀上有他的指纹,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事情。”

    邹雨听到这话忍不住辩解了一句,她在内心始终相信宋陈兴是无辜的。

    “时间,地点,人物,一定有什么忽略的东西。开车!去警局。”

    张伟打开了车门坐了进去对邹雨喊道。

    “别随便支使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