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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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公聪明、狡猾、有正义感,总是能掌控全局。

    那是距离他非常非常遥远的一种生活。

    他从小就住在一个伯伯家,没有爸爸妈妈。他们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听说是在外面打工死的。记忆中他和爷爷住过两三年,后来爷爷也死了。就和伯伯住在一起。

    伯伯伯母在乡里搞了个小养殖场,但总是没别人家的弄得好,赚得不多,甚至有的年头还赔钱。两口子经常打牌,一赌有时候输几千块,连自己的一对儿女都打。刘若煜这时候总不做声站在角落里,但还是会挨打。

    他们的儿女年龄大些,都在县里念高中,寄宿。刘若煜还在镇上读初中,和他们住一块。有时候伯母忙着打牌,没空搭理,就往家里买10包面条。没有肉哨,只有油盐酱醋,有几个月,刘若煜每天放学回家自己下面条吃。

    衣服是校服,一年四季穿着。自己洗,倒是干净齐整。没钱买书,只能跟同学借,后来听说可以看电子书。他自己去捡了半年破烂,买了个最便宜的手机。

    伯伯看到手机:“哪里来的?”

    他答:“卖矿泉水瓶挣的。”

    伯伯睁大了眼,把手机拿过去,说:“可以啊,长大了,能挣钱了。”看了一会儿,把手机揣兜里:“好好学习,这个……我先没收啊,小孩子不要玩手机。”

    刘若煜原地站了一会儿,走回自己房间。

    农村里房子是不缺的,他一个人住一间很狭小还阴暗的房间,没怎么装修过,灰墙、水泥地面。他在床上默坐了一会儿,紧握的拳头,才慢慢松开。

    结果过了几个月,等他初中毕业的时候,有一天伯伯伯母做了一桌还算丰盛的菜,伯伯还给他倒了杯米酒。

    伯母一如既往假笑着,如同一朵庸俗至极的花,说:“我们家若煜都长这么大了,都能自己挣钱买手机了,真能干。”

    伯父和他碰了个杯,显得很豪爽:“干了!”

    刘若煜握着小酒杯,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