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婚姻是门学问
第223章 婚姻是门学问 (第2/3页)
向法院提起诉讼,从判决下达到正式解除婚姻关系,青春耽误不起啊。”
陈博也说不清楚法律做出这一规定是好是坏,本意是为了让夫妻双方有个缓冲反思的空窗期,到头来被人利用钻了漏洞。
李女士是一家百货公司的普通职员,三年前邂逅了外来务工人员小吴,两人确立了关系火速领证,后发现彼此性格不合,遂开始冷战。
小吴游手好闲,原来的差事干了一阵子便没做了,家里的开销全指望李女士微薄的薪水,经过一番痛苦的思想挣扎后,李女士向法院提起了离婚申请。
然而小吴不愿意放弃这段婚姻,他向法官坦言夫妻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只是因为李女士过于强势,把感情看得太重,成天疑神疑鬼,每次五分钟内不回信息就会大发雷霆,自己不得已才辞职待在家中。
两人虽然分床冷战,但仍然居住在同一屋檐下,不构成事实上的分居状态,因此法院驳回了李女士的请求。
期间小吴曾找到李女士商讨,称如果对方愿意支付5000元,自己就会答应在离婚协议上签字。
李女士拒绝了小吴的提议,并在当晚搬出了住所,半年后李女士结识了银行职员王先生,两人很快同居,生活美满。
一年后小吴得知了李女士觅得新欢的消息,以涉嫌重婚罪为由,将李女士和王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2万元。
法院主张了小吴的权益,判决李女士和王先生赔偿小吴的损失,并认定夫妻关系破裂,李女士和小吴的婚姻关系就此解除。
“我去?小吴这操作…..”
陈博有点错愕,照理说不务正业之人一般是混混,不懂法的居多,没想到小吴还能拿起法律武器反将一军?
案件的叙述角度相对中立客观,言辞上没有明显偏袒哪一方,陈博看了下评论区,令他的意外是,大家多数在就事论事,没有上升到女权层面。
[李女士构成事实重婚了,但我觉得赔偿数额有待商榷]
[同居连续满两年太不合理了,我表姐分居一年,因为婆家丧事,碍于情面出席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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