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李正的法则

    第28章 李正的法则 (第3/3页)

张普通手机一半大小的白色贴纸。

    十一顺势撕下,上面只有短短的几行字:

    “路过,顺便帮你一把。

    车钥匙在厕所,车在楼下桂花树那里,车牌号XXXXX。

    注意不要给警察添麻烦!”

    看到最后的这句话,十一便已能肯定这是谁留下的便条。

    老李李正,自己的前辈。

    如果说,在整个组织里要比谁的正义值最高的话。

    那毫无疑问就是李正。

    他曾是警察,虽被迫开除,但还是习惯性的保持着警察的贯有思维。

    即便后来加入了组织,也会接下一些委托,但李正从来都是选择那些看似比较正义的任务。

    这里的正义,并不是真正的正义,组织的立场从来都不代表善的一方。

    因此委托内容是杀死无辜者什么的十有八九。

    而李正就是在这些杀人委托中,特地选出那些看似该杀的任务角色。

    比如谁杀了人,但因为后台硬,花钱走了关系,法律无法对其制裁,这人从此就逍遥法外。

    于是就有人想要那人死,与组织做了某种交易,形成委托。

    而这种委托肯定就是李正的首选。

    倒不是说他有多善良,只是跟组织的其他人比起来,李正是最接近好人的那一位。

    另外,李正还有一个习惯,那便是处理尸体。

    他不喜欢在把人宰了之后,还把尸体暴露出来。

    或是埋了,又或是伪装成失踪。

    用他的话说,他曾经做过警察,知道警察有多辛苦,所以尽量不想给警察添麻烦。

    找不到尸体,警察就只能认定此案为失踪案。

    这就又是另一个性质了。

    毕竟跟杀人案比起来,失踪案从上面传来的压力无疑是小了很多。

    [不要给警察添麻烦]

    这大概就是李正的做事标准。

    也可以说是一种标志性的习惯。

    所以光是看到最后这句,十一便猜到了是谁在帮自己。

    而他之所以还留着郭芳的命没有一条龙带走埋了,则是不想太多管闲事,显得他要抢自己的工作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