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狙击手
第二十九章 狙击手 (第3/3页)
以用来刺穿敌人的心脏。
花剑的技巧在于快,每一次刺击都能刺开软甲,软甲可以防护大刀的砍,却挡不住这种剑头小的花剑。因为它会携着极强的穿透力,从每个小孔侵入。
福伊尔和赛博尔分别是花剑和佩剑的名字,光滑如镜的上好的佩刀换为正手,挡在左肩上,右手的花剑随着手腕灵活一挽并在胸边,在剑尖上的寒光闪烁时,花剑像杀人蜂的蜂刺径直刺出。
血将软甲染成暗红色,大汉忍着痛,又要劈出手中的刀。
“两颗小星团,力量还可以!”
花剑卡在软甲上,沫的手掌带动佩剑挡住大刀,然后冲上右侧砍向朝着自己而来的陌刀。
“既然用陌刀,真是侮辱这种好刀了!”
“老子温家的陌刀,还轮不到你指手画脚。”
沫劈出手中的剑,一开始还不敢下手,但是他手臂上的血流动,背上的疼痛还在时,他就毫不犹豫的将手中的佩剑刺进了大汉的胸膛。双手猛地一拉,刺进胸膛的佩剑带起暗红色的血。回头看那个拔出自己软甲上的花剑的汉子,沫摆出一个弧度,扔出了手中的佩剑。
所谓的不能以貌取人,不是不能从外貌看出一个人的内心,而是一个人的外貌,不能完全体现他的心。沫看起来是那种很和善的人,但是现在动起手来也毫不留情。掷出去的佩剑没有像戏剧里那样插进敌人的眉心,而是刀柄着甲,那个正值壮年的汉子丝毫没受伤,只是咬了咬牙,就冲了上来。
“你们杀了他,肯定不得好死。”
那个汉子看了一眼手持陌刀的死去青年,大吼着。
在没有获得星神之前,所有拥有星团的人的差距都很小,所以沫没想着上去空手接白刃,而是转身捡起地上的大刀,然后脚步扎紧,站在原地。脚掌摩擦,大刀抡动,猛地一刀斜着砍出,双刀对碰,汉子胸膛刺痛。沫紧咬牙关,跳起来令大刀旋转一周,抹过汉子的喉咙。
“你有些慢!”
上去补了一刀,一边的甘索已经把四个背包都拿过来了。
“抱歉!”
看着四周全是鲜血,鲜花被尸体压倒,黄土变成了红土的样子,沫有些受不了,但是为了不让自己丢人,他勉强的收起自己的剑,然后背起甘索给他准备的稍轻的两个包。
“你是第一次杀人吧?”
刚战斗完,他们就必须要走了,在这里二十公里左右地方有一小镇,穷凌和星则渊应该去那儿了。
“嗯!”
“看得出来,你有些犹豫。”
“我以后一定不会犹豫,对这种人更不会手下留情。”
沫平时很少和甘索说话,因为穷凌话已经够多了,以前他感觉甘索挺冷的,但现在却感觉他很暖心。
“嗯!手上和背上的伤都没事吧?”
“没事!”
“你先简单包扎一下,我们先去找星则渊和穷凌,稍微加速应该两个小时就能到。”
沫挺了挺背,甘索是久经战场的老手,这次战斗没给他身上带来半点伤,但是沫不同,这是他第一次面对这种生死之局。
当躺在地上的山贼的身体开始变得冰凉,一只鹰隼在天空盘旋,鹰隼落在地面,用血把自己的鹰喙染红,然后飞回一个山洞。
大约两个小时后,甘索和沫站在一家旅馆前,一脸的懵!
“他们不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