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争食的野兽

    第四十二章 争食的野兽 (第2/3页)

时候最好猎杀野兽。”

    “先休息吧!这三儿都打瞌睡了。”

    星则渊刚还在说话,转头就像学府里不听课的学生一样点着头,沉迷在自己的世界里。辟宁笑了一下,憨厚的成熟男人靠在树下,留意着四周的动静,他现在睡不着,没什么事干。

    休息了两个小时又开始继续赶路,直至他们遇到一头……鹿。

    头顶有七个岔角的雄鹿高傲的像军队的统领,带伤的雄鹿跑到这片丛林里,却不料遇到星则渊五人。冰火鹿像从图画中走出来的野兽,前蹄有些寒气,后蹄带着明亮的火星。但是这头鹿,怎么看都没精打采的。

    只有它身上的创伤可以证明它的受伤历史,后蹄的断箭像毒牙一样限制着他的行动,其中的药力让它近乎倒地。

    “这个你就不要插手了!”

    星则渊四人脱下背包,全丢给穷凌,然后摆开狩猎的驾驶。

    “好吧!要是你们连一头三阶的野兽都对付不了,可别说我认识你们。”

    既然被称之为三阶野兽,这头鹿就肯定和普通的鹿有所不同。

    “这是冰火鹿,它的蹄子一冷一热,小心被它踢到,不然会受重伤。”

    辟宁对这方面很了解,星则渊左手在前,右手拿着一把黑棱匕首,挥舞起来瑟瑟有力。

    “鹿皮、鹿茸、灵晶、猩唇,光是这四样东西,就能换上两千积分。”

    星则渊虽然没有甘索的阅历,没有穷凌的实力,也没有沫对政治事件那么了解,甚至没有辟宁关于狩猎的知识,但是他确实这里算全范围懂得最多的。一个成功者,从来都不是独立一枝,而是……遍地开花!

    “其他我都知道,但是猩唇是什么?”

    甘索问。

    “很多人都知道鹿身上有个叫做鹿茸的好东西,却忘了另一个更为奢侈的东西,它就是猩唇。它比鹿茸还要昂贵,是鹿侧脸上屈指可数的肉。”

    “好吧!”

    甘索还是第一个冲上去的,两颗大星团的实力在这两个月里没什么进步,但是他前进的速度很快,同时奔出的还有沫和星则渊,而辟宁,只负责在原地放箭。他可是整个佣兵团里的狙击手,是五人中最会耍箭的。

    弓弦发出的霹雳声犹如九天雷霆劈打着空气,没等星则渊和沫动手,甘索的身体已经一刀砍断它的大动脉,对不是同一物种的生物,人类的仁慈心不会那么重。在雄壮的公鹿倒下时,跑过来的二十多人快速围了上来,还没动手的沫和星则渊走近甘索,和辟宁汇集在一起。

    “干得不错!这头雄鹿实在是弱爆了。”

    穷凌提着五个背包,和他们隔了二十米的距离。围上来的人快速将他们包围,让他们在短短的二十米内被隔开。星则渊四人连同肩高一米的雄壮公鹿被二十多个人围在人圈里。为首的是一个拿着朴刀的男人,男人理着板寸,一脸凶样,像是受过严厉的训练。他走出人群,站在所有人一步之前。

    当他走出来的时候,星则渊突然感觉他们就像争食的野兽,他们的食物,就是眼前的雄鹿。

    “哟!你们也是佣兵吧?”

    “嗯!”

    穷凌被几个人围了起来,他坐在五个背包上,像是在看一场好戏。

    “那你们得懂佣兵的规矩,这头鹿是我们先看到的,他的后蹄也是被我们射伤的,不然你们也不会这么轻易就杀死它。”

    “大哥,他们把冰火鹿的脖子划开了。”

    倒在地上的冰火鹿脖子处有一道血痕,里面的血还在往外涌。

    手拿朴刀的板寸男人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