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6章 颜氏族长

    第046章 颜氏族长 (第3/3页)

生藤本植物,任何土地都能种,产量巨大,但味道和木渣一般,且有轻微毒素,必须和其他粮食一起伴食才能下咽,猪都不吃,人更不能多吃,亩产八石上下。”

    “红薯、土豆下田能种,产量巨大,但不能保存,三月之后就变质,不能多种,亩产七石上下。”

    “玉米、高粱下田能种,且耐干旱,但产量不太大就五石上下,还不能轮作,来年要歇田。”

    这个时代没有化肥、没有良种、没有科学的育苗、杂交、授粉、防虫技术,所有种植行为基本都靠天吃饭,所以产量比起另一个时空差了不是一点半点。

    而且按照颜绍恭说法,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一条鞭法实行以后,官府所有税赋都折算成银两,即便是下田,只要种上东西就要交税。而以上作物是卖不起价的,真要雇农民来种植这些东西,不光不能赚钱,反而要赔钱。

    “一条鞭法没有实施前,不少平民在田间地头、下田土坡也种上一些,能弥补家中口粮。现如今,哪敢在官府划定的地头种这些杂粮?种上以后就要交税,粮食折卖成银两,几项税银一缴,全年白干!遇上灾年那是要家破人亡的!下田种这些东西,还不如抛荒!”颜绍恭叹口气,“都是变法维新造的孽呀!”

    全推到变法维新头上,颜子卿不承认。每一项法令的实施,自然有好有坏,要看如何去发挥长处、减少损失。

    “一石稻米能卖两贯钱,还能有点赚头;一石玉米能卖一贯半,一石红薯、土豆只能卖半贯,下田去种这些根本没赚头,种的多赔得多,没有灾荒还好点,一旦有个水、旱、虫灾什么的,血本无归,你可想好了!……”

    “我想好了!”颜子卿拿出一张契约递给苏和仲。

    契约上注明:和颜家立契者,交七留三;所有官府税赋由颜家负责。什么意思?颜家不逼迫立契者签卖身条约成为颜家家奴,只是以佃户形式进入颜家;所有种植收入所得颜家得七成,佃户得三成;佃户所有税赋由颜家负责。

    这张契约在另一个时空的后世者看来,无比苛刻。七三开,佃户忙活一年下来,还能剩下些什么!?

    但在苏和仲眼中,这张契约仁慈得令人难以置信。

    颜家负责税赋——这条一旦写上去,意味着不管旱涝,所有风险都由颜家承担。即便只留下三成收入,即便种植的只是下田,但只要种上玉米、土豆这样的高产作物,只要不遇到大灾,三亩地就能收入七石食物,再上山挖点,下水捞点,十亩地就能养活一家三口。所有签约百姓都不会亏,亏的只有颜家。

    按大汉律,上田是按三石粮上交什一税,一亩上田就是六钱银子;中田两石,四钱银子;下田一石,两钱银子。颜子卿的十万亩勋田,不算人头,一年税赋就是四万两银子。这些只是田税,人头税和役税另算,若全由颜家来缴,苏和仲实在看不出颜子卿还有何赚头?

    “贤侄,你这么做,图什么?”苏和仲不相信颜子卿是个蠢货,看不出这张契约的得失所在;也不相信这世上有那么大的空子,等着颜子卿去钻,能捡到便宜。有这么大的便宜,各大世家早占去了,还能等到颜子卿去立契约。若颜子卿让灾民全部签订卖身契,多上一堆“免费”奴仆,倒也想的通,可如今这么做,能得什么好处?“为何不签奴契?”

    “人,生而为人,并非为奴!我见到的那些人,他们日日辛勤劳作,整日躬身田间却因一场战乱家破人亡,如此善良的人,不该为奴”

    颜子卿想起逝去的方鸣石,“先师能为百姓、士卒贩卖军马,百死不悔;我只是立一份良心契约!”

    “可是,这样的契约,没法长久啊!”苏和仲不是愚钝之辈、更不是不懂俗物的蠢夫,他觉得有必要把其中厉害讲清楚,让自己师侄好生考虑,免得将来骑虎难下。

    “也许吧!——”颜子卿沉默片刻,“可即便能有一口吃的,能多活一年,也是好的!”

    两人都陷入沉默……

    “那需要老夫做什么?”

    “买地!”如今已经有了十万人,人数还在不断增多,只有更多地才能养活更多人。

    “可买的越多,将来赔的越多!”

    “将来的事,将来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