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9 战争野狗(为水友“~主公~”加更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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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输先生摇摇头,“于秦人而言,何谓背叛郑国?不外是郑侯出财帛,秦人为兵卒,两不相欠。如今郑侯结盟蔡侯于城颍,因得蔡国兵力,便不愿再用‘客兵’而下新蔡,这才致使‘客兵’聚于皋鼬、胡城之间。”

    实际上情况比公输先生说得还要复杂的多,小批量的“客兵”,其实已经在联络下家了,除了一部分郑国的老客户还等着,有些准备赚快钱的,根本没耐心跟郑侯消磨人生。

    现在别的不好说,找个地方打仗那是真不缺。

    一个矛头,一根竹竿或者木杆,再来几套衣服,几双鞋子,还有一点点干粮,这就是秦国武士的配置。

    真要说装备如何,那完全没什么好说的,但要说给钱足了卖命,那还真是不含糊。

    只要钱到位,流血什么的,小意思了。

    “如先生所言,岂非此次行事,成算极大?”

    “正是。”

    公输先生面带微笑,拂须看着食肆之外偷偷观察他们的本地人,“以往郑侯用兵,大多攻略一地,分十之一二以赏‘客兵’。倘若再有斩获,也多是‘客兵’所得归‘客兵’所有。只是‘客兵’以兵甲为业,岂能躬耕于阡陌之间?再有斩获,倘若金银尚好,若是器物、木料、宝玉之类,这便要用到皋鼬力夫之流。”

    皋鼬力夫这种人,就是典型的随军商人,跟从的军队战胜之后,他们就把那些大头兵难以脱手的东西购入,然后再通过自己的渠道卖出,一进一出的差价很大,利润极其丰厚。

    但是大头兵想要变现,难如登天,还不如卖给皋鼬力夫之流。

    再比如土地,很多雇佣兵要土地完全没用,土地可以耕种不假,但没有所在国的免税政策,他们这种大头兵,种一辈子地,五六成都是土地所在国的。所以赏赐土地,往往还要伴随着爵位等等政治、经济特权,否则毫无意义。

    看天吃饭的年月里,到哪儿谋生都跟卖命差不多,种地农夫难道就比卖命的战争野狗要轻松得多?

    见惯了厮杀和你争我夺的雇佣兵,反而看得更透彻一些。

    只要钱,别的免谈,哪怕赏赐个极品美女,那也是卖给大人物继续换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