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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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 生意 (第1/3页)

    徐牧这几天很闲。

    上次从省城回来后,他便一直呆在店里,与郭震两兄妹除了斗地主看影碟外,就是满镇子乱窜。

    就比如现在,两人把郭嘉涵一个人丢到店里,跑到隔壁巷子一家桌球室玩的极为开心。

    这里其实也就是几张雨布搭起的帐篷,摆放着七八张桌球,供假期里那些半大小子消遣。

    五毛一盘,倒也便宜。

    “嘭!”

    一杆进洞,郭震得意洋洋地直起腰身,挥舞着球杆:“摆球摆球。牧子,你这水平还是差了点,要不换强哥来玩吧。”

    “今天就到这吧。我找强哥谈点事。”

    徐牧放下球杆,抽出一根阿诗玛,递给旁边正无聊看他们打球的青年。

    他就是强哥,全名秦鹏强,这家桌球室的老板。

    秦鹏强跟徐牧两人可以算是初中同学,高两届,由于没考上县城高中,他干脆就在镇上胡混。

    别看他人长得清秀帅气,但在榆林镇凶名昭著,算得上是一号人物。

    踏上社会后,秦鹏强就彻底放飞自我,带着帮小混混,整天游手好闲惹是生非。

    时间长了,榆林小霸王的称号不胫而走。

    关键是这家伙手黑,小时候也练过几手把式,打起架来更是不要命,曾经在一家KTV里喝多了,单枪匹马弄伤人家店里好几个‘管事’。

    事情闹大后,秦鹏强吃了一年多的牢饭。

    眼看着这样继续下去,儿子迟早要吃‘花生米’,他爸妈一合计,干脆就在家门口给他弄了个桌球室。

    刑满释放的秦鹏强痛定思痛,也不想再胡混下去,老老实实地听从家里安排,平日里基本都窝在家里看店。

    徐牧清楚记得,上辈子的秦鹏强,在改邪归正后,于一九九八年洪水泛滥之际,在青洪县城郊西荆河勇救溺水儿童牺牲。

    那时,这家伙好像才刚结婚,被捞起来后,他媳妇大着肚子跪在地上,哭得死去活来……

    上辈子的徐牧,见过西装革履的老板一个劲灌包厢公主喝酒,也见过满臂纹身的壮汉在地铁让座。

    他知道,外表斯文有礼的不一定是绅士,而做过错事的混混,也不一定是坏人。

    就比如秦鹏强,西荆河滚滚洪峰下,周围那么多人远远围观叹息,真正冲过去救人的,也只有他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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