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婚书的重要性

    第42章 婚书的重要性 (第2/2页)

来。

    林依道:“就是我跟金豆的婚书,那个王管家拿着爷奶给他的卖身契,说是十天前,我就是那孙家少爷的小妾了,所以,我和金豆的婚书,必须要早于十天,否则,如果他们来闹,我们站不住理。”

    吴氏沉吟道:“依依你别担心,这事娘来办,我这就去里正家,跟里正说,金豆是我远方的表亲,你跟金豆早有婚约,咱请里正给你们补办一份婚书。”

    在天驰国,男女结婚的婚书要到官府去办,需缴纳五十文钱。

    在偏僻的乡村,一般是将结婚信息告知里正,由里正拟好婚书,再带到官府去盖上大印,一份婚书也就完成了。

    因为里正总不能一有新人结婚就往官府跑,他一般会累积到一定数量,再一起拿去官府盖印,所以,这成亲的日期大有操作的空间,只要里正肯帮忙,就没什么问题。

    因为办婚书需要交钱,办了婚书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好处,所以大部分乡村人家,都选择不办婚书,两家父母看好了,直接选定日子男方把女方接过来就好。

    这也是王管家向林依要婚书的原因,以林家当家主母李氏的刻薄,她是绝不可能拿钱给林依办婚书的。

    吴氏伸手入怀,取出一个小布包,小心翼翼打开来,道:“依依,今儿个卖高粱,一共卖了二千五百文,我和你哥,买了四只正下单的母鸡,另外又买了些盐和菜籽,还有十只小鸡崽,这一共,花出去七百五十文,剩下这一两银子并七百五十文,娘留五十文去给你办婚书,剩下的都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