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贼总是要做些贼该做的事的

    第七十三章:贼总是要做些贼该做的事的 (第3/3页)

是正在为自己的盘缠发愁,又在江湖上闲逛了一段时间后,他身上的钱财是差不多快用光了。

    再这样下去,要不了三天,他就要连馒头都吃不起了。

    哎,怎么办呢。

    路边的一间小茶馆里,李驷支着自己的脖子,看着路上的人来人往,叹了口气。

    怎么说呢,像他这样为钱财苦恼的江湖人不在少数,但像他这样为钱财苦恼的成名高手却是少之又少。

    他也算是活成了一个江湖另类的了。

    要不,李驷想着,认真地横过了眼睛,将手放在了自己身后的长剑上。

    把这剑当了吧。

    藏剑谷的剑,少说也能卖一千两金子,这要是卖出去,就一辈子吃喝不愁了。

    一想到有了一千两金子之后,自己四处花天酒地的模样,李驷的眼睛就几乎变成了铜钱的颜色。

    但是随后他又闭上了眼睛,猛地摇了摇头,打消了这个念头。

    不行不行不行,这要是被独孤不复知道了,他会杀了我的。

    尚存的一点求生欲让李驷止住了这个危险的想法。

    拿起桌上的清茶喝了一口,让自己被金子迷惑了的头脑强行冷静了下来。

    李驷又摸了摸自己的腰间,似乎是还想从那空空的腰带里再摸出几个铜板来。

    但他摸了半天,最后也只是从那里面摸出了一枚玉佩。

    那个写着盗字的玉佩。

    也许有人会问,李驷为什么总是带着这块玉佩呢,这不是和自己告诉别人自己是一个贼一样吗?

    事实上李驷也不想这样,不过这枚玉佩可以在一些特定的场合证明他的身份,让他做事方便一些。

    相比于认脸,江湖人更擅长认物件。

    无论是黑市还是贼窝,这枚玉佩都能让他少些麻烦,所以他才会总是带着。

    茶水前,李驷拿着这枚玉佩看了半响,最后无奈地叹了口气,该是有了什么决定。

    实在不行的话,大不了再做些本家的行当便是。

    他如此想道。

    无非就是麻烦一些,又要上房揭瓦,溜门撬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