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达成成就

    第十二章 达成成就 (第2/3页)

人,但是你我现在才八岁就知道了黄赌毒不能沾,那些所谓的成年人难道不知道吗?他们家破人亡,妻离子散,难道不是他自己做的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个世界上太多道貌岸然的人了,相比较这些人,我其实觉得王老虎活的更加真实一点。他是坏,但是坏的明显。有些人表面上一幅正义凛然,谁知道他们背后会说什么。而且,我之所以阻拦贞德老师其实还有一个原因。赌场是最挣钱的地方,你以为我真的相信他们只有15w金币吗?我收下的只是他们账面上的一部分流水而已。如果把他们送进监狱,别人我不知道,但是王老虎却一定可以出来。贪污,贿赂,这种事情你我都不是很少见吧?”

    黎雪看着我,一脸的不敢相信。

    其实我也是挺无奈地。

    我能想到这些,和我爹的棍棒教育可是没一点关系,而是因为我上辈子经常喜欢看历史节目。

    以历为镜,总能想的比别人要多一些。

    但是毕竟我现在才八岁,这话说出来可信度也不算很高吧?

    毕竟谁会认真听一个小孩子的意见呢。

    这也是我让雷姆带贞德走得原因。

    黎雪嘛就好说了,毕竟是自己亲妹妹不是。

    揉了揉黎雪的头发,我微笑道:“好了,走吧!你哥现在发财了,去买衣服,买好吃的去。”

    抬头望天,现在距离中午还有一点点时间,上午的课翘就翘了,反正也是学渣,上不上课还不是一个样子。

    黎雪一听我的话,嘴角立刻带笑。

    要知道,我们现在可是相当有钱啊!

    “哥,我要去买衣服!买零食!”

    “好!全给你买!”

    身为男人,给女孩子买东西一定要做到壮志凌云。反正花的不是我自己的钱不是。

    然后,然后我就后悔了。

    从商场里出来,我感觉我的脸色都白了啊!

    我居然忘了女孩子在某些方面恐怖的战斗力!

    这某些方面中肯定有着一条,那就是:逛街!

    我妹妹虽然是一个笨蛋,但是在逛街这方面绝对是天赋异禀好不好!

    有人做过一个统计,身为男朋友不愿意陪自己女朋友干的事情之中,排行第一的绝对就是逛街!

    我比这些有女朋友的人还倒霉一点,我家妹妹可还是一个修炼者!

    整整12层的商场,我家妹妹从服装区逛到快餐区然后又逛到服装区。

    我还能怎样?

    我想休息,可是我家妹妹兴奋的怎么可能允许。

    事实证明,黎雪绝对是憋坏了。

    她的零花钱虽然比我多,但是这零花钱又怎么能够满足她的购买欲。

    可能是倒霉到最后还有一点好处,那就是我不用提东西。

    毕竟我家妹妹是有着储物灵器的。

    等我们从商场出来,太阳都快落下去了,夕阳的余晖撒在大地上。

    “啊,上帝,你来接我来了吗?”看着这一抹夕阳,我感觉看到了一个男人的身影,口中不由自主地小声说出这么一句。

    “哥,你说什么?”兴奋的黎雪一下子没听清我说的什么,转身问道。听到黎雪的话,我一下子就清醒过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