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通婚
第一百零四章 通婚 (第3/3页)
让我吓了一跳。
不知道为什么,我从精灵女王的话中听到了一种悲伤的感觉。
要换成个舔狗吧这个时候直接就跪舔认错了,可是我这种单身狗哪还在乎这个,我反问道:“女王,那你们发动战争又死了多少人呢?”
武器并没有错,错的永远都是人。
没有人去发动战争的话,那么武器永远都只能用来自卫。
所以说人才是错误的根源。
这话没毛病,反正我是这么觉得的。
就像现在的人类联邦和我上辈子的华夏一样,华夏禁枪,人类联邦禁止灵科武器,这两种杀伤性武器对国民起到的永远都只是保护作用而不会用来伤人。
别说那些精神病恐怖分子和什么暴乱分子啊什么的怼我,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他们那就是纯粹的有人拉没人冲,占着茅坑让人拉不了屎的恶心玩意。
精灵女王看向我,微微摇头,说道:“你还小,你还有很多不知道的。如果没有战争,那么人类内部就不会发生战争吗?”
额......
这句话倒是个实话,只不过我也懒得争辩(其实我是说不过),我一脸无奈地问道:“女王,你叫我出来什么事?”
有事咱们就说事,没事别乱搞什么辩论。
大家都忙,我还忙着回去吃水果下下棋继续我的旅游休闲时间呢。
女王微微一叹,说道:“好吧,既然你说事情,那么我们就说事情。乐天,你的想法龙杰主席已经提前告诉过我和蜥蜴人酋长了,我们双方都同意你的建议,这是互惠双赢的事情。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意思就是我能把康孝公司开到精灵和蜥蜴人这里了?
我直接就乐了。
担心了几天的事情居然这么方面地就解决了,我没有理由不开心的。
只不过......
我疑惑地问道:“什么条件?”
开设康孝公司确实是互惠双赢的事情,我觉得精灵女王不会太难为我。
可是精灵女王的话却让我目瞪口呆。
精灵女王淡然地说道:“乐天,你要和我们精灵通婚并且留下子嗣,这样我们精灵才会和你合作。”
纳尼?
通婚?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两个字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之前看到的绿色短裙和超级漂亮的小姐姐。
这对一个单身了不知道多少年的人来说绝对是一个无法拒绝的条件啊。
可是下一瞬我的脑海中就闪过一双猫耳朵。
吓得我直接就清醒了过来,我惊慌失措地问道:“女王,你没开玩笑吧?”
精灵和人通婚,这要是成了的话,那么我可是千古第一人了啊。
可人家精灵女王认真地点点头,回答道:“你的智慧甚至超越了历代最强修炼者的成就,如果你的血脉能来到精灵族的话,那么精灵悠长的生命就可以创造出更多的你所谓的灵科产品。而且这对你们人类也是好事情,如果通婚的话,那么就代表着人类和精灵的战争会真的告一段落。”
尼玛,这纯粹是从国家层面上思考问题啊。
但是人家精灵女王还没说完,人家继续说道:“对你来说也是好事。你自诩为商人,你如果得到了两个国家的支持,那么金币对你来说最后只会成为数字。所以,乐天,你考虑好了吗?”
这都已经进到了考虑阶段了?
我当即摇头道:“我拒绝,女王,考虑事情不能这么考虑啊。你们精灵崇尚自由,恋爱自由也是自由啊,您不能强迫您的族人去结婚啊。这和精灵的规矩完全不相吻合,对吧。”
我觉得我说到这个份上了,精灵女王总该是知道我什么想法了吧。可是人家精灵女王却招了招手,一个熟悉的精灵一脸平静地就走到了她身边。
嗯,这个精灵我真的很熟悉,这就是给我造屋子的那个。
精灵女王说道:“她的名字是爱莎霍德.琉璃.生命之花,考虑到你们人类的习惯,你可以叫她琉璃。她同意和你结婚,所以并没有违反我们精灵一族的规矩。”
得,您狠,您这都是把人都挑好了是吧。
你说这个叫做琉璃的精灵丫头喜欢我,想嫁给我?
真的,开玩笑都没这么开的,因为实在是太扯淡了。
我嘴角扯了扯,举起手来,极其无奈道:“那我能不同意吗?”
“能。”精灵女王点点头,还没等我高兴,精灵女王就继续说道:“但是你需要给我一个理由。我们精灵是很骄傲的,既然琉璃已经答应嫁给你,你如果不愿意的话对琉璃来说就是一辈子的耻辱。我不能让我的族人背上耻辱的标签。给你十秒钟时间说出你的理由,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语毕,淡淡的绿色光芒从精灵女王身体散发而出,嗯,又是灵力威压。
只不过我已经习惯了而已。
而且我心中甚至有点不屑。
我就知道精灵女王说不和我的康孝公司是吓唬我的。
我还就不信了,白送上门的灵科科技她会不要。
只不过这个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