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龙胆

    第十一章 龙胆 (第2/3页)

取。

    天选之子再弱也是修行者,一座城市那么大,若是作为猎物的天选之子选择游击,胜负真不好说,所以陆旭一路杀到这里,并非没有苦战。

    但他都赢了。

    这一次也一样,知晓李凤栖骗了他,陆旭就藏身在暗中一直观察,发现猎物在体育馆布置好陷阱后,他毅然闯阵。

    这是基于实力的自信。

    粉尘炸弹根本杀不死他,甚至也不会受这么重的伤,之所以如此,是为了示弱,引诱李凤栖出手。

    只要正面对决,陆旭绝对没有输的理由。

    手中长枪,名龙胆。

    四十多年前的那个清晨,陆旭从别墅里醒过来,本想梅开二度,不料身旁的两个嫩模不见踪影,不止如此,整个别墅区的人都消失了。

    陆旭找遍了整个城市,没有找到一个人。

    人类消失了。

    陆旭是个富二代,虽然长得俊美而娘气,但他内心深处充斥着血性,在他的私人拳击场,没有任何陪练能坚持够一个月。

    其中最惨的陪练被抬出去后,三个月才下床。

    陆旭喜欢玩车。

    有一次出事,陆旭没愚蠢的说他爹是谁,他只是配合,然后私下里让人去找到受害者家属,用钱解决了所有的事情。

    陆逊眼中,没有任何事情是钱做不到的。

    他喜欢着他拥有的一切。

    当确定全人类消失后,陆旭憎恨并恐惧着,他不想这样的自由。

    在正常的世界里,不仅拥有上位者的地位,还有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钱,那样的自由才有意思。

    他想回到正常世界。

    正是怀着这样的希望,他才能在无人的城市里坚持四十多年,然而,再强大的心境,再美好的希望,都无法支撑一个人孤独太久。

    四十多年,陆旭支撑到了极点,他还是输给了全世界唯有一人的孤独感。

    最终崩溃自杀。

    但在自杀那一天,他的面前出现了一团氤氲白光,有个充斥着诱惑的女子声音让他伸手进去,他伸手了。

    抽出了一柄长枪。

    龙胆!

    枪如其名,名为龙胆,竟然真的是用一条寒冰属性的蛟龙所铸,枪身坚不可摧,枪尖锋利无匹,所及之处,皆生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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