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黑夜之中崛起的女人

    第二十四章 黑夜之中崛起的女人 (第2/3页)

她塞了两百块钱。

    后来,她到处打零工,拼死拼活的工作,只想努力赚钱,最终在一家制作板鸭的小作坊里工作到十八岁。

    她进了一家电子厂。

    认识了个男孩,喜欢听他的梦想,他说,以后要带她去看最美的云彩,去看最美的雪,还说以后结婚了,要把她父母和弟弟妹妹都接到城市来。

    她信了。

    然而她太天真,男孩说这些话的时候,是在出租屋的床上搂着她说的,男孩说话时的目光,只是馋她的身子而已。

    永远不要相信男人在床上说的话!

    男孩走了。

    带着他的钱,还有她的钱走了,留下怀孕的她。

    吴丽华堕入黑夜。

    她学会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上天给了她一张不错的脸蛋,以及一副极好的身材,她没有浪费天赋。

    很快,她有了自己的出租屋。

    有了自己的漂亮衣服。

    她还有多余的钱寄回去,家里修了房子,弟弟妹妹都能读书。

    她很累。

    游走在黑夜里,卑微如狗。

    她丝毫不觉得幸福,她知道自己在违法犯罪,她只想早日挣够钱,让家人和自己过上幸福的生活,然后……再为自己的罪恶赎罪。

    她恨男人,今生不打算结婚,等以后有钱了,就去领养或者资助和她一样生来贫困的孩子。

    她也越发憎恨着那些肉欲男人。

    直到六十年前。

    清晨,她醒来时已换上假面,希望侍候好身畔男人的同时,用甜言蜜语让他多给一点小费。

    然而……

    男人不在。

    整个世界的人都消失了,她被一层玄光囚禁在一座空城里。

    再然后,她得到了一张弓,一把刀。

    弓是“射日”。

    刀是“遗忘”。

    皆是仿品。

    真正的射日和遗忘,在九州。

    她得到的功法来自巫族。

    巫族以肉身见长,吴丽华练了三年,她发现自己的肉身大概已经到了武侠小说里的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地步,按照功法所述,一旦大成,足以肉身登仙。

    她不懂。

    但她明白一个道理,她不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卑微的黑夜女子。

    她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了。

    她向往着……

    然后,她所在的空城里来了个人,一个男人,很巧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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