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黑夜之中崛起的女人

    第二十四章 黑夜之中崛起的女人 (第3/3页)

巧,正是当年在电子厂骗了她的身体也骗了她所有积蓄的男孩。

    他没认出她来。

    他用刀。

    她打不赢。

    独孤了几十年的男人,没有一刀杀了她,而是想剥光了她享受一番再动手。

    她等待着时机。

    在男人嗷嗷叫着的最后时刻,她出手了。

    吴丽华永远都记得,那个长大后依然是个人渣的男孩在最后时刻的惊恐和绝望,她很喜欢他的表情,一刀又一刀……

    每一刀,都是她的恨意。

    她杀的第二个男人,很遗憾,不是当年那个老板。

    现在,她要杀第三个男人。

    盯着李凤栖,“所以你们男人都该死。”

    李凤栖苦笑,背上的伤口的痛楚在撕裂着他的神经,“我不知道你曾经受过什么样的伤害,我也不想知道,因为故事了解得越多,我们心中的人性就会出现破绽,我只知道一件事:来到这座城后,你想杀我,那么——”

    顿了下,“杀人者,人恒杀之。”

    这就够了。

    因为我们不是陈树,大家都没得选择。

    吴丽华点头,“所谓的天选之子,没有谁是纯洁无瑕的白莲花,我从不觉得自己是好人,既然有杀人的想法和行动,也做好了被杀的觉悟。”

    连人渣都能成为天选之子,何其讽刺。

    李凤栖沉默了一阵,忽然说道:“其实有的。”

    那个练拳的少年。

    他不杀人。

    不是因为他实力不够,相反,他实力很强。

    不杀人……

    大概是因为不想杀人吧。

    可惜大部分天选之子没有他那么好的命,他不杀人,别人也杀不了他。

    而一般的天选之子,不杀人?

    只能被杀。

    也正是因此,李凤栖和陈树一样,对这一切的幕后黑手,极为憎恨,如此戏弄生命,就算是神仙,也天怒人怨。

    吴丽华哦了一声,“别人如何,我不想知道,我只知道一件事。”

    我要亲手掌控自己的命运,谁也不能阻挡。

    我不要再卑微如狗。

    我能活下去,不需要出卖肉身和尊严的活下去。

    因为我有长弓射日。

    我有短刀遗忘。

    我,吴丽华,一个从黑夜之中崛起的女子,一定要走到那光明的彼岸,找到属于我的美好。

    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