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黑夜之中崛起的女人
第二十四章 黑夜之中崛起的女人 (第3/3页)
巧,正是当年在电子厂骗了她的身体也骗了她所有积蓄的男孩。
他没认出她来。
他用刀。
她打不赢。
独孤了几十年的男人,没有一刀杀了她,而是想剥光了她享受一番再动手。
她等待着时机。
在男人嗷嗷叫着的最后时刻,她出手了。
吴丽华永远都记得,那个长大后依然是个人渣的男孩在最后时刻的惊恐和绝望,她很喜欢他的表情,一刀又一刀……
每一刀,都是她的恨意。
她杀的第二个男人,很遗憾,不是当年那个老板。
现在,她要杀第三个男人。
盯着李凤栖,“所以你们男人都该死。”
李凤栖苦笑,背上的伤口的痛楚在撕裂着他的神经,“我不知道你曾经受过什么样的伤害,我也不想知道,因为故事了解得越多,我们心中的人性就会出现破绽,我只知道一件事:来到这座城后,你想杀我,那么——”
顿了下,“杀人者,人恒杀之。”
这就够了。
因为我们不是陈树,大家都没得选择。
吴丽华点头,“所谓的天选之子,没有谁是纯洁无瑕的白莲花,我从不觉得自己是好人,既然有杀人的想法和行动,也做好了被杀的觉悟。”
连人渣都能成为天选之子,何其讽刺。
李凤栖沉默了一阵,忽然说道:“其实有的。”
那个练拳的少年。
他不杀人。
不是因为他实力不够,相反,他实力很强。
不杀人……
大概是因为不想杀人吧。
可惜大部分天选之子没有他那么好的命,他不杀人,别人也杀不了他。
而一般的天选之子,不杀人?
只能被杀。
也正是因此,李凤栖和陈树一样,对这一切的幕后黑手,极为憎恨,如此戏弄生命,就算是神仙,也天怒人怨。
吴丽华哦了一声,“别人如何,我不想知道,我只知道一件事。”
我要亲手掌控自己的命运,谁也不能阻挡。
我不要再卑微如狗。
我能活下去,不需要出卖肉身和尊严的活下去。
因为我有长弓射日。
我有短刀遗忘。
我,吴丽华,一个从黑夜之中崛起的女子,一定要走到那光明的彼岸,找到属于我的美好。
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