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传:寡人有疾 第三十五章、盛名之下无虚士

    前传:寡人有疾 第三十五章、盛名之下无虚士 (第3/3页)

合,难分高下,高瑟急于求胜,舍弃长戈,翻身下马,拔剑追逐蒙毅而去。

    蒙毅如今归降胡塞,使一口弯刀,被长戈压制,一身招式使不出来。见到高瑟拔剑,正好求之不得,也下马,刀光剑影见,高瑟落了下风。

    蒙毅一刀斜撩,剜去高瑟小腿二两肉,高瑟受创,站立不稳,蒙毅乘机挑了高瑟手筋,抛到马上,大胜而归。

    首战,败。

    余下十一将,个个心里不是滋味。

    “贼子休走。”又有一将上马追逐而去,正是高瑟妻弟常蓬。

    蒙毅嗤笑一声,随意抛下高瑟,策马朝常蓬奔袭而来。

    常蓬不过百将排行倒数,两人擦身而过,常蓬落马。

    十二将已去其二。

    龙蠡拦住蠢蠢欲动的诸将,就要亲自去擒拿蒙毅,缪斯开口说:“你是主将,这等不入流的,末将去就好。”

    缪斯上马,蒙毅策马上前,讥讽道:“原来是大名鼎鼎的剑陵传人,我蒙毅岂不是要折于此地了。”

    缪斯不理会他,手里青锋寒光凌冽,与蒙毅交错而过。蒙毅劈出手里弯刀,蕴含胡塞刀法,想来他叛变是蓄谋已久的事情。缪斯递出一剑,稀松平常的一剑。

    两人错身而过,缪斯收了剑,又好像压根没出过剑,剑光冷寒,不沾一丝血迹。

    缪斯转身,蒙毅也转身,嘴里鲜血汩汩,指着缪斯说不出话来。

    缪斯是剑陵传人,剑陵人铸剑,也使剑。

    剑陵缪苦,是剑道圣人,他的剑,与他同名,单单一个苦。

    苦,天下名剑。

    缪斯手里剑,名青锋,是宋王赏赐。

    “这一剑,替田兄还的。”缪斯一字一顿,念完最后一字,蒙毅气绝落马。

    胡塞铁骑震惊,宋国十位惊喜。剑陵传人,盛名之下无虚士。

    宋军气势大盛,一路追杀胡塞铁骑,胡塞铁骑一路逃回阳关,两军对垒。

    两军对垒,只是如今阳关已属胡塞。

    “杀我兄弟蒙毅之人,出来受死。”胡塞军中,出来一彪形大汉,手持一对重锤,出来叫阵。

    “胡塞尚武,以卫秀为尊,手下有十八勇士,这人叫兀柯,十八勇士排行十三,有千钧之力。”龙蠡说明来将的身份,也有询问缪斯的意思。

    缪斯领意,策马上前,走到离兀柯二十步,驭马而去。

    兀柯也是好战之人,舞着一对重锤迎了上来。这一对重锤,名子母锤,子锤五十八斤,母锤五十六斤,合计一百一十四斤。重锤砸下,缪斯扭身躲开,砸在马身上,缪斯胯下战马倒地嘶吼,无力站起来。兀柯一击未果,从战马上飞跃而起,高举子母战锤,恍若战神。

    缪斯借势滚开,顺手拾起一炳长戈,堪堪顶住兀柯的一击。长戈碎作两截,缪斯双手各拖着一炳战锤,单膝跪地,陷入地下三寸有余。

    兀柯有千钧之力,绕是胡塞,向来也没有敢徒手接他全力一击的人。

    缪斯岂止接他全力一击?十八岁出使枳国,首战败于江侯之手;第二战与胡塞卫秀在洛邑弈剑,身负重伤。

    此后虽说在北境取得大捷,却没有一个响亮的对手。

    先圣子丑称其寐虎,他两战皆负,是子丑眼拙?

    天下人不知缪苦死于伏白之手,缪斯一剑败了大宋百将第三的田恬。

    缪斯徒手接了兀柯全力一击,沉喝一声,反客为主,夺了母锤。兀柯手里只有子锤,重五十六斤;缪斯手里有母锤,重五十八斤。

    兀柯大怒,何曾受过这样的委屈?手里只有一锤,他依旧使得虎虎生风。缪斯以锤对锤,与兀柯比起蛮力,子母重锤每一次砸击,火花四溅,声势骇人。

    “缪斯是以己之短,对敌之长啊。”龙蠡摇头,觉得缪斯迟早会落下风。这兀柯并无技巧,但能从胡塞二十万铁骑中脱颖而出,便是靠着一身千钧蛮力。

    两人宛如为开化的野人,没有一招一式,仅靠着一身蛮力。

    子母锤,母锤五十八斤,子锤五十六斤,寻常人拿起单手提起已是不易,像两人这般挥舞,已非凡人。

    兀柯是何等人?从小便是孤儿,十二岁便能力搏虎豹,十三岁从军,先后跟随卫灵、卫秀十年征伐,立下赫赫战功,被誉为胡塞第一力士,卫秀敕封为十八勇士第十三。

    兀柯不信,天下还有力气比自己还大的人,于是双手持锤,每一击都用足了十分力气。

    缪斯不显颓势,缪斯是用剑之人。

    兀柯口吐白沫,倒地不起,不是气绝,而是力乏。

    缪斯自然不会手下留情,手里母锤重重落下,将兀柯胸膛砸成肉泥。

    胡塞第一力士,身死。

    胡塞铁骑哗然,宋军哗然。

    剑陵传人,谬圣之子,终究不是庸人。

    缪斯并未多作停留,取了青锋,在胡塞十七铁骑一半憎恨一半敬畏的目光中,在大宋十八万大军满满当当的敬畏中策马而回。

    子丑所言,此子,寐虎也,圣人无虚言。

    剑陵传人,天下第二武圣缪苦之子,盛名之下无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