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郢都剑戟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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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二章、郢都剑戟之争 (第1/3页)

    江珏依旧在角落候着,偌大一个武场没人在乎他,他倒是在乎孟先生。

    缪斯和苣臣停手一个站在邹固身侧一个站在熊冉身侧。

    邹固朝孟兰说道:“听说孟兰的弟子不光是个咸人,剑术也不错,不知可否让师兄开开眼界?”

    孟兰的弟子自然是石雁舟,他抱剑站在孟兰身侧,气势比起苣臣和缪斯输了许多。

    孟兰答道:“我这劣徒上不了台面。”

    “请江珏小将军和翟庄小将军进场。”苣臣喊道。

    孟兰紧紧盯着从角落阴影里走出来的少年郎,已经束发了,长大了。

    翟庄脸色阴沉,本来这是给他准备的扬名之战却被缪斯和苣臣抢了风头。不过他有必胜决心,自己朝思暮想的苗淼,整个郢都有谁敢和自己争?唯独这个草莽痴儿横插一脚。

    江珏提着剑出来,少年郎的肩头太稚嫩挑不起道义二字,少年郎的手掌太小拿不起黎民二字。少年郎的心是一颗冰冷又粗糙的草莽心,只融化了表面浅浅的一层,露出内里更为冰冷和粗糙的部分。

    江珏心如莽原一片,苍茫凄凉。没有天底下最美的人款款而来,没有一人一狗踏歌而行,也没有晚来天欲雪,能赏一杯否?不过痴儿一场梦,不过痴儿一戏言,不过稚子无遮拦。

    洛邑学宫的邹先生,岂会专程为自己而来?兖州大黎的孟先生,又岂会知晓痴儿在郢都蒙难?

    江珏持剑,他只会草莽剑法,只会三招。第一剑,名为守护,守护的既不是道义二字也不是黎民二字,而是自己。第一剑出,与翟庄那杆霸王枪碰撞在一起。

    矛盾之争已经落下,剑戟之争才刚开始。谁说郢都风采尽数被矛盾之争给占去了?至少此时此刻,郢都武场这方不大不小的棋楸上,江珏是执子之人,是一名弈士,而场外任凭他是诸侯君王还是百家圣人,任凭他是郢都贵胄还是荆楚商贾,通通都只是看客。

    翟庄有了趁手兵器实力大增,毕竟霸王枪是依着霸王枪法打造出来的,自然用着顺手。霸王枪法十二式接连施展而出,气势咄咄逼人。霸王二字,只有霸王枪法才担得起。

    江珏从头到尾都只施展守护一剑,他只想活下去,这一次不为别人而活,不想着肩挑道义手拿黎民,只想着远方还有自己的女人,还有自己的兄弟。

    有侍卫伏在木尔身侧轻声说了些什么,木尔朝熊冉望去,熊冉点点头,于是木尔离去。

    场中江珏和翟庄正在酣战,放眼天下两人都算是年轻一辈中的翘楚,一个及冠不久(大黎男子十七及冠,女子十六及笄),一个尚未及冠。

    “次子,未来可期。”苣臣说道。

    “看来我看走眼了。”邹固说道。

    “师兄也有看走眼的时候?”孟兰问道。

    “孟兰就没看走眼?”邹固笑道,“当初孟兰还是师兄领进门的,孟兰的心思师兄如何不知?若是孟兰当真没看走眼恐怕孟兰身边不单单只有一个石雁舟吧。”

    孟兰脸色有些恍惚,他承认有过收痴儿为徒的心思,但还是放弃了。曾经答应过会回枳西看江珏,虽说去洛邑学宫三见邹固,但在塞上莽原他还是没有亲自看一眼江珏。

    江珏和翟庄依旧在酣战,江珏被扫了一枪,翟庄被刺中一剑,算是伯仲之间。两人剑戟之争不比苣臣和缪斯矛盾之争,不单单是平手就好。

    翟庄有非胜不可的理由,新仇旧怨算到一起。新仇,自然是江珏横插一脚想要抢走苗淼一事。起先在郢都外无意遇见江珏,翟庄只是想和江珏比试一下,毕竟郢都莫说年轻一辈,便是再老一辈要么是他不敢惹的,比如苣臣,要么是白吃了几十年饭的,那就多了去了。旧怨,自然是其父翟羽,其师夫错和巴人,确切来说是和江望舒的仇怨。翟羽被江望舒麾下的江州军部将凌寒一枪挑死连霸王枪都遗失在江城是事实,夫错和江望舒乌江赌战迄今音信全无还搭上了杜若和侯川也是事实。

    新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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