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胡塞之殇
第十二章、胡塞之殇 (第2/3页)
主时代称霸的诸侯都是坐拥良田沃土的大国,胡塞五谷不生长,所以又与霸主沾不上边。胡塞唯一的优势便是得天独厚的草原能养牛羊牲畜,胡塞骏马更是占去天下一半,所以中原各国时不时去胡塞打家劫舍抢一群骏马牛羊。霸主时代的胡塞完全是最莫等的存在,豫州数十个小国都能欺压胡塞一头。
再到动荡时代,胡塞国力积贫积弱,外有西羌、犬戎等外邦侵犯,内有公子分家不均,于是胡塞开始四分五裂,一直持续到武圣祁木出世。
武圣祁木是胡塞一支王族后裔,部族人被敌对部族屠杀殆尽,祁木更是被赶入苍茫大漠。好不容易摆脱了仇敌追杀,祁木又遭遇九匹饥饿难耐的恶狼。狼是造物主创造的近乎完美的杀戮机器,它们冷血无情,它们阴险狡诈,它们韧性十足,它们穷凶极恶。但凡是不好的词用在狼身上都只能勉强概括它们的本性,又或者是换个说法,但凡是最好的词用在狼身上都只能概括它们的本性。冷血无情可以说是心无旁骛,阴险狡诈可以说是足智多谋,韧性十足本就是个好词,穷凶极恶不如说是至于臻境。
九匹恶狼跟在祁木身后却不急着扑杀,毕竟祁木手里有一把明晃晃的弯刀。胡塞狼与胡塞人打的交道不少,祖宗留在血液里的记忆告诉它们这把弯刀很危险。
祁木在大漠里走了三天三夜,他的嘴唇因为过分口渴而皲裂,他的眸子因为恐惧而涣散,他的四肢因为过度用力而沉重。祁木已经在濒死边缘,九匹恶狼腹中空空再也忍不住于是扑杀上来,想要将这顿不足够果脯但能够塞牙的肉糜吞咽下肚。
死亡,有时很远,有时很近。
祁木在濒死关头迸发出无限生机,他因为过度缺水而皲裂的嘴唇发出第一个音节,他因为恐惧而涣散的瞳孔一片清明,他因为过度劳累而沉重的双脚发力,双手持弯刀扑向九匹恶狼。
祁木饱饮一顿贪狼血,手提弯刀走出大漠,一人屠近了敌对部族整整万人大军。
大黎五百年来有记载的第一位武圣诞生,他的名字响彻胡塞,名为祁木。
祁木生子拜厄,拜厄早年也使弯刀,学父亲祁木的贪狼九法。祁木老死后胡塞开始了拜厄时代。
拜厄是一位惊才绝艳的武夫,但始终未能封圣,只因为雍州之地已经被其父亲祁木打怕了,拜厄所到之处无人敢抵挡。拜厄中年弃弯刀,弃贪狼九刀术,自创拖到术,使一柄宽仁刀。
拜厄是孤独的,前半生有父亲的名声庇佑,无人敢与他交手;自创拖刀术后不久便坠崖离世。弯刀留给了独子沙毒,宽仁刀留给了徒弟卫灵。
其子沙毒习贪狼九刀术,却始终未能抵达武圣境界,只在胡塞十八勇中位列第十一,阳关之战又被剑陵缪斯重伤,不久便不治而死;其徒卫灵习拖刀术,使宽仁刀。
拜厄死后胡塞各部族和西羌、犬戎等外邦蠢蠢欲动,毕竟沙毒赶他的祖父和父亲差了太多。
又一个人站了出来,他便是拜厄徒弟卫灵。卫灵手持宽仁刀习拖刀术纵横胡塞无人可挡,再次将那些不安分的部族狠狠打压了一遍,又将西羌、犬戎等异邦尽数逐出雍州之地。
卫灵之后其弟卫秀再一次撑起了胡塞整片天,甚至夺得了胡塞王的位置,麾下十八勇士,三十万胡塞铁骑,何其勇武?
手提寒星重刀,身骑贪狼骏马,人称贪狼卫秀。
刀是寒星重刀,是位列天下八大(名)器之列的宝刀;马是贪狼骏马,是天下三骏马中的首位。其余两匹是胡塞进贡给大黎的千里雪和楚王熊冉得到的野马王。
黎赫王二十八年,春,胡塞与宋国在阳光再度爆发大战。胡塞王卫秀被宋将缪斯再度在阳关交手。这一战的结果自然是缪斯胜,卫秀身亡,只是其中细节不得而知。
“白师兄,卫秀当真是缪斯所杀?”赵淼依旧不太情愿信,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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