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一十七、 99朵玫瑰

    一百一十七、 99朵玫瑰 (第2/3页)

群中第一个成为亮点,因为他天生就是另人炫目的,这是一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与生俱来的魅力。

    坐在车子上,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西装的领带,这恐怕是他最认真的一次约会了,第一次这么正式,看着镜子的时候恨不得用扩大镜来搜寻,看看能不能找出一点点瑕疵的地方。

    他是认真的,很认真很认真。

    他想用尽全身的力气去对待这一段感情,用尽所有的力量去保护它,去珍惜去呵护它。这就是他最想要做的。

    把东西都准备好之后,调了个头,把车子迅速地开往“回忆”的方向,虽然已经是冬天了,可a市依旧是像秋天一样的气温,这座城市就是这样,四季都是温热的,夏天不会太热,冬天也不会太冷,从他懂事开始,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下雪了。

    真想再看看雪,看小时候看过的那种雪,洁白,白得很干净,很纯粹,轻轻握在手里,瞬间便能化为水。这座城市已经很久没有经过雪水的洗礼了,难怪它越来越浑浊,越来越脏。

    把窗开得大大的,让风不着痕迹地刮进来,拂在他的脸上,半眯着双眼,像是在躲着风,又像是享受着这许久未有的惬意。这个季节的风开始吹得有点迷乱,就像是热情的仲夏里的海风,虽然一个是热的,一个是冷的,但是同样凌乱…各种不一样的心情,各样不一样的面孔,各种凌乱着,就像他现在所躁动的心,明明一切都是波澜不惊地安静的,却被这一阵莫明刮来的风扰乱了心情。

    很久以前喜欢开着摩托车兜风,可以疯狂得不顾一切玩命似的只追求速度,享受那一种生命的激情,只有那样,才能感觉到自己是真正存在着的,生命是在燃烧着。命,在他眼里根本就算不上什么,他不怕死,只是一具躯壳而已,摒弃掉这一副臭皮囊,就什么都不是了。所有别人敢做的事,他敢做,别人不敢做的事,他也敢做。应该没有人可以了解,一个从逃学生少年变成黑帮领导者的过程。良好的家世,他好,从小就含着金钥匙长大,可他不屑,他不在乎,他不要。

    现在不一样,他终于拥有了一个另他觉得眷恋的人,生命开始变得有意义,变得有了色彩,他要为她好好活着,并且保护他,这大概就是他最想要的生活了。

    自从来到laimi上班,每天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开着小车,坐着舒服的办公室,享受着空调,甚至连自己都忘记自己另外一个身份,他是a市出了名的小混混,还是a市最大的地下组织的幕后领导者,虽然已经渐渐地淡出了这些组织,但是似乎有些恩怨还是没有解决,听成二说最近舞若烟跟双月那一干人等正在蠢蠢欲动,另外一方面莫子夕似乎也要露出狐狸尾巴了,看他怎么将这些人一网打尽。

    萧洛凡扯开嘴角,笑笑,眼神里带了点杀气。这个社会就是这样,有敌有友,既然是他们先选择了做敌人,那好吧,就战场上面见高低。

    开始加快了速度,现在只想快点见到许多多的人,他在想,等她见到他的第一眼时,脸上会有着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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