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骚甜之气

    第一百六十六章 骚甜之气 (第2/3页)

 潘妮儿听完马上道:

    “不对!这不可能是蛊术,蛊术以毒咒为主,操控为辅!在很多情况下甚至会抛弃如同鸡肋的操控之术!”

    乍听到这个观点,我有些不太理解:

    种蛊后操控别人战斗,这不正是借刀杀人坐享其成的好机会么,怎么这小妮子会说蛊术是以毒咒为主呢?

    潘妮儿看着尸体,耐心地向我解释道:

    “无论是巫术还是蛊术,施术之人必须有媒介!这媒介便是蛊虫或本命蛊!而无论蛊虫或本命蛊,它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尽快地杀死宿主!”

    “因为蛊虫一旦在宿主体内呆久了,难免会沾上对方的血气魂气,再次召回使用时会威力大降!而操控类的蛊虫也是一样,这类蛊虫以迷惑人心智为主,难以做到长时间控制别人的身体和心神!”

    潘妮儿飞快地说道。

    原来是这样,真是行家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啊!

    “最近有很多外人来我们腊尔山,他们有拍电电影电视的,有想将我们苗疆蛊术拍成片子或改成表演性质的节目......”

    这时,潘妮儿又说了。

    “在他们眼中,蛊术的神秘之处很大部分都在于——迷惑两字!可对我们修习巫蛊之术的人来说,蛊术自被创立以来,始终只有一个目的——隐秘地,不着痕迹地杀死仇人!”

    我听了直点头,对潘妮儿后面说的话赞同无比:

    就像湘西赶尸一样,现在一些景区为了制造噱头爆点,以表演的形式展示赶尸,实在是徒有其表而又让人误会!

    赶尸在本质上来说,其实更像是一份对亲人的执念,并不是为了炫耀某种神秘莫测的术法。

    世人往往只对赶尸本身有兴趣,是因为他们不了解赶尸的原理,所以便对一些探秘节目或是解秘节目沉迷不休。

    无论是竹竿挑尸,还是圆木滚尸,这都只是所谓专家的一厢情愿而已。

    真正的赶尸其实没那么神秘,只是在手段上有些复杂罢了。除了在前文交代过的一些基本步骤以外,其实真正能催动尸体自己移动,或被道士们赶着走的原因,就是——执念!

    没有归乡执念的尸,是无法赶动的!

    人,是一种奇妙无比的生物!

    人能自我认知,亦能认知万物,意识如电、心神似潮,就算死亡后,在一定的时间段内都会残存意志与心神执念。

    说起来玄妙无比,但其实与科学并无相悖之处:

    有科学家解释,人的意识或者说灵魂,就是脑神经中的一种脉冲电流。

    而在人死亡后的短时间内,这种电流并不会马上消失,而是会像俗称“鬼魂”一样游荡在肉身或家的附近。

    如果在这时候,家属请了赶尸匠或道士,后者便会作法将其完整的魂魄超渡入地府,遵守三界本归本,源回源的天地轶序。

    而如果亡者并不是死在家乡,或者说家属想让其魂归故里,那么赶尸匠便会出手,在超渡的同时留下亡者的一缕残魂执念,也就是道门所称的——神念!

    然后再将这缕执着归乡的神念封在亡者体内,配以道门召魂唤魂术,以三清魂铃或情思之物为引,将亡者肉身带回故土!

    所以,赶尸的魅力在于一个“赶”字,而不仅仅只是惹人眼球的“尸”字!

    而可惜的却是,现今的人们只对能让其产生短暂快感的事物有兴趣,在自以为了解巫蛊或赶尸便充作谈资,在几次酒醉吹嘘或显摆炫耀后就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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