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章 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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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章 报应 (第1/3页)

    张角被刁难后神情显得有些怯懦,却还是低着头争辩道:“可是我看《丧葬公益救助条例》里,只要灵堂有亲属守着,10天内都能…”

    被张角反驳,胖大娘恼羞成怒插话道:“条例是条例,实际上哪有人占用公益灵堂那么久的。

    你今天上午就得去把尸体火化,然后给我走人。”

    “按照咱们荆山的风俗,”张角迟疑了一会,露出倔强的模样轻声说道:“人死之后停灵至少得过3天才能安魂,否则的话会走不安稳。

    我爷爷才死了1天,你就要赶我走,这不合规矩,我不会离开。”

    古语有云,‘穷**计,富长良心’,这话虽不全对,但却十中六、七。

    社会地位非常显赫的人,往往不会对底层民众太过苛刻,很多平凡之人却像是个点燃的火药桶一样,稍稍受到一点冒犯便勃然大怒。

    这倒不是有钱有势的人个个天性善良,而是因为他们拥有的东西实在太多,自热而然会生出为了一丁点利益牺牲名声并不值得的想法。

    而生活困顿者即便天生良善,但因为生活中积累了太多怨气的,当面对比自己更弱势的群体,有了发泄的管道时自然就会表现的异常苛刻。

    那胖大娘就是如此,明明自己不占理却因为张角的争辩气的满脸通红,眼睛里似乎要冒出火来。

    但张角是孤身发丧,灵堂里冷冷清清一个亲友都没有,在祭堂闹腾,令丧主丢面子、难看,迫使其屈服的伎俩使不出来。

    真砸灵堂把事情闹大,胖大娘又不敢,再生气也没办法,最终只能恨恨的朝棺椁,“呸。”的吐了口吐沫,怒声道:“小小年纪就厚着脸皮沾国家便宜,一点羞耻心都没有。

    有你这样的孙子,你爷爷就算停灵3年也死不瞑目!”,愤愤的离开了灵堂。

    按照鲁洋旧俗,在灵堂之上侮辱别人死去的先人,乃是不共戴天的大仇,在古代就算当场格杀也情有可原。

    张角望着胖大娘远去的身影,眼光渐渐变的阴沉,伸出胳膊将棺椁上的口水仔细擦干,默默回到香台旁蹲了下去。

    不一会,烧盆里的青烟又升腾起来,缥缥缈缈随风而逝……

    深秋,天晚的早,下午五点半钟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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