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我失我爱

    第四十九章、我失我爱 (第2/3页)

    “不会是镜宫的老板,那个富婆也看上卫倪了吧?”这是来自路人党的怀疑!

    结果,下面的小雪鹿们还没来得及骂上一句,直接在这位路人党的发言下,便接到了两位律师的同时回答:“这位网友,你的言行已经涉及到了对我方当事人的污辱,对于你的造谣行为我方将付诸于法律行动。三天之内,你将收到我方发出的律师函。事先提醒一下,介于我方当事人的社会形象价值,你将会至少赔付三亿美金的名誉损失费!”

    这两条消息一出,吓得那名路人党当即就隐身了,再也没有再露面!

    普通受众在碰到这样的事后,吓唬到对方不敢再吱身也就是了。包括小雪鹿迷们,其实也都是这样想的。却没成想:三天后,镜宫和茹果的微博同时发出了来自两个律师团对那个‘老子就是拽’的律师函!

    “这是要玩真的了吗?”

    “不至于吧?不就多说了一句话吗?”

    网友们都懵圈了。

    而在第二天,更懵圈的事真的出现了。

    因为镜宫和茹果的微博又在同一时间放出了,法院方面的受理函!

    “这是真的要来真的了?”

    “三亿美金?那哥们就算是骨头榨成油就值不了这么多钱吧?”

    这下不只是当事人,路人党,但凡是知道这事的人全都傻了。三亿美金呐!真是打死了都赔不出来的?可这两拨人就是这么干了!

    诉讼、受理、传票第一时间送到了那人的手上。

    那位当场都哭了:“你们怎么找到我家来的?我又没有实名认证?”

    这个疑问其实不只是那个人的,所有关心这事的网民其实都在心中好奇!

    “不会是某浪交出去的用户信息吧?”

    “不可能啊?他又没有实名认证?某浪也不知道他是谁吧?”

    “可是能查出IP地址啊?知道这个的话,用点方法应该就能查到住址了吧?”

    “可我听说这人说他当时是在网吧的,还是外省。就算网吧有录像拍下来,也不可能找到人的啊?”

    大部分网友全不明白这镜宫和卫倪到底是用什么手段找到这个人时?法院的判决却是很快下来了。某人涉嫌在网络上污侮诽谤他人,根据我国XX法,最终判处拘役三个月。对于诉方提出的名誉损失费,本院不予支持!

    这个结果,安抚了大部分网民那担惊受怕的小心灵。

    三亿的美金啊!真是砸到谁头上谁都想死了。

    法院不支持很好!非常好!

    三个月的拘役也就那么回事,挺挺也就过去了。

    然,就在大众以为这事已经过去时,却不想:这个人的朋友却是实名举报了之前此人在郊区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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