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长安令的原因

    第三十一章 长安令的原因 (第2/3页)

芷妹妹,你说我们这个酒楼,在这里放上一个矮凳,然后在矮凳上面放上一个瓷瓶如何?

    会不会显得太过于俗气了。或者我们在墙上面,挂上一副山水画?

    不过......这个山水画是不是太贵了?白芷姑娘你说呢?”

    白芷看着兴奋的丁芸,一脸的笑意。轻轻的摇摇头说道。

    “芸姐,其实都可以。我们可以在墙角放上瓷瓶。然后再在这面墙上挂上一副山水画。岂不是两全其美?”

    在来的路上,白芷已经和丁芸两个人好姐妹相称了。丁芸觉得自己是高攀,白芷开口这样说的时候,立刻就答应了。

    白芷是因为非常欣赏,丁芸当时敢于和青哥一起赴死的勇气。所以主动提出要叫‘芸姐’的。

    月灵听到两个人这样相互称呼,当然也参与到了其中。叫着丁芸‘芸姐姐’。

    “这样.......是不是让李大人掏太多钱了?我们还是节省一点,不要让李大人破费太多。”

    “兄长啊,你就让他多掏点,知道不。要不然以后他来酒楼吃霸王餐,咱们不就亏了吗?”

    “不是啊,李大人是酒楼的主人之一,在酒楼里面吃饭天经地义,怎么会亏了呢?”

    “芸姐,现在你就要端正思想,这间酒楼是你的。并不是兄长,也不是我的。

    我们只是在酒楼里面帮了一些忙,投了一些钱。到时候酒楼盈利之后,你们还要按比例给我们盈利的钱。

    等于说,我们只是投资的人,并不是酒楼的主人。”

    “这个我知道,但是这个酒楼是大家的。”丁芸显然没有听懂白芷的意思。而且她也不是什么占便宜的人。

    在丁芸心中,这间酒楼是大家的。或者说是李大人,白芷妹妹,月灵妹妹和封兑道长的。她和青哥只不过是管理者,就像是酒楼的管家一样。

    白芷看见丁芸眼神之中的倔强,就放弃了和丁芸解释。

    反正到时候她也只会拿半成而已,她也相信兄长和月灵也只会拿属于他们的半成。剩下的,只要丁芸和青哥拿了就行。

    “好好好,我们都是酒楼的主人。但是兄长来吃饭,你还是要收他钱,知道吗芸姐?

    我娘会定期查兄长账的,要是你不收兄长钱,让兄长有了闲钱去别的什么地方,还被我娘发现了。那兄长可就要倒大霉了。所以你要是不收的话,最后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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