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搬家到安城

     第十一章 搬家到安城 (第3/3页)

训了她。

    此时的王若蕾已经18岁,她在上海都待了3年,哪里愿意再这么任凭父母摆布,她最终选择了离家出走。

    这一走就音讯全无,她不跟父母联系,也不再给父母寄一分钱。

    整整过了两年,直到王若馨要上初中了,她才偷偷回到老家看看弟弟妹妹。

    当时王若馨住在姑姑家,她不愿意回家,待了一周的时间就走了。

    她那一次回老家虽然没有回家住,但是她却约了父母在姑姑家进行了一场谈判。

    王若蕾要求爸妈必须要给妹妹读完中学,如果妹妹高中成绩好,能考上大学,那也要给她读大学才行。

    在王若蕾心里,对于自己没有继续读书这件事,一直觉得很遗憾。她现在虽然暂时有钱了,但是却靠得是当花瓶。

    她不希望自己的妹妹也跟自己一样,被父母害得这么惨。

    这些年在外地打工,王若蕾才发现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像她的父母那么重男轻女,那么对女儿不负责任的。

    这无形中加重了她对父母的不满,对自己和妹妹的同情。

    为了自己也为了妹妹,王若蕾选择回来帮王若馨争取读书的权利,毕竟家里跟自己最亲的就是妹妹。她不希望妹妹王若馨成为第二个自己。

    她希望自己能有一个相亲相爱的家人,如果一定要选,那她就选妹妹王若馨。

    那个时候,因为国家政策反哺农村、推进农村城镇化发展。他们家的农田和房屋都拆迁了,分到了钱和房子,所以条件也好多了。

    再加上王若蕾因为父母没有给自己读书一直耿耿于怀,有家都不回,让父母伤透了心。

    王爸爸和妈妈再也不想把二女儿也养成一个仇人,所以就欣然答应了王若蕾的提议。

    王若蕾也一次性给了父母五万元,作为她培养妹妹的酬金。

    王爸爸早年在安城打工,所以他就用拆迁的钱、房子和大女儿给的这笔钱把家从县里搬到了安城。

    就这样,他们在安城安了家,爸爸妈妈也从农民摇身一变成了城里人,在安城找了工作。

    王若馨在县里的时候成绩就非常好,小升初时也是被市重点中学一中作为优录生特别录取的。

    王爸爸和妈妈对于她学习怎么样根本不关心,他们想好了会一直让她读下去,这样也算是兑现了他们跟王若蕾约定的承诺。

    因为王爸爸和妈妈知道自己大女儿现在能挣钱了,只有按照她要求的做,以后她才会再回来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