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有了家

    第十四章 有了家 (第2/3页)

过,而这家人极度想要个儿子,可现在这个社会,法制宣传已经到了村子。

    很多人都明白,打死人是要被枪毙的,要想换媳妇,只能是离婚再娶了。

    于是在薛甜十岁这一年,她解脱了,但是她不能带走孩子。

    薛甜学习成绩特别好,在镇子上每年都拿年级第一,不要学费不说,还能拿到奖学金。

    再来这家人打算的很好,等薛甜初中读完,就让她嫁人,换五万块钱彩礼回来,用来养薛甜后娘生的弟弟。

    吴英为了不回到娘家那个吃人的魔窟,在离婚之后,背着个破包袱皮就出门了,几十年,这是她运气最好的一次。

    她在刚到了县城就遇到了,来县里转户口的三姐。

    三姐当年逃走之后,就四处打工,经过一番努力,十几年下来,已经在北方一个二级城市有了几个店铺,几处房子,男人是读过书的,有文化,生了一儿一女,日子过得很是美满幸福。

    姐妹两个痛哭了一场,然后一起偷偷去看了下大姐和二姐,大姐都当奶奶了,结婚早,而她的儿子也结婚早,以至于,她三十七八就成了奶奶,所以她并不打算改变自己的现状。

    三姐给了大姐一些钱,让她藏着,留着应急用。

    二姐被二姐的婆婆和小姑子打瘸了,三姐气的要死,要让二姐跟她去县里警察局告他们,结果二姐死活不去,还说让三姐回去和爹娘道歉,给弟弟在县里买房子。

    三姐当时就笑了,拉着吴英就离开了,一毛钱也没留下。

    而吴英则被三姐安排到了一个保姆培训中心学习,学习了一年之后,由中心安排应聘到了需要保姆的人家做活。

    吴英第一个服务的对象是一对儿回国的海归,也就是姜太太的弟弟和弟媳妇家里。

    吴英老实忠厚,干净勤快,脾气超级好,关键还很善良。

    姜太太的弟弟弟媳用了一年多,又要出国了,当时姜太太需要再雇佣一个保姆,只是牢靠的并不好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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