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闺蜜

    第十四章 闺蜜 (第3/3页)

打出一个电话。

    电话那头顿时来了精神:“深夜来电,不知格格有何吩咐?”

    南宫思意懒散的靠在床头,一只手卷弄着乌黑直发,手上的小铃铛微微作响:“娟儿,你有没有兼职小姐的门路?是真正兼职的那种。”

    那头惊讶道:“格格,你这玩的有点大啊!这种事情何必劳烦别人呢,本小姐随叫随到,一早就发现你丫有着浓郁的百合气息,你早说我们孩子都好几岁了。”

    微醺的南宫思意笑着说道:“那你来吧,我立马洗白白。”

    她是个很乐天派的女孩,所以当年能一往无前的倒追顺子,而且一不小心就追了三年。

    其实她并不觉得自己的爱情有多伟大,不过是一种习惯性的越挫越勇罢了,即使最后没有把顺子追到手,她也不会哭闹,只会对自己不顾一切的追逐说一声抱歉。

    因为她确实付出了很多,就像她写的一个短句:爱情可以精彩的怀缅,思念可以荡秋千,醉一场就可以把黑夜变成白天。

    她很庆幸自己的付出获得了成果,对此她也倍感珍惜,而不是像电话那头的娟儿一样,三天两头就换男朋友,分手一个星期如果没有重新找一个就和痛经一样,尖叫得死去活来。

    电话那头估计也是被格格的强大打败了,切入正题道:“…究竟什么情况?”

    南宫思意简单说道:“顺子他一个同乡兄弟来找他玩,估计再过一会两个人都得喝趴,我想找个人照顾一下他那个兄弟,但又摸不准他的脾性,所以要尽量干净些的,而且要会照顾人。”

    “感情不是找小姐,是找保姆。”

    “差不离吧。”

    “多大的价码?”

    “你还真有路子?我掏钱,准备了一万,少了你说,但是找的人绝对不能含糊,这点我得跟你重申,当然,不能让他那兄弟知道钱是我掏的,我可不想在这种敏感问题上出什么幺蛾子。”

    “多大的兄弟啊!还得你掏钱?”

    “反正比他宿舍那几个死党要大上不止一两个重量级,你就说有没有吧。”

    “那还真是兄弟了。我能问问他那个兄弟长啥样吗?有你家顺子一半水准我就亲自上阵了…”

    这个花痴!南宫思意突然眼神一变,抑制不住欣喜,却故作镇定道:“我家顺子叫他哥。”

    电话那头立刻响起尖叫声:“格格!格格!你浪费我伺候大帅比的时间了!早说哪有那么多事儿!哪家酒店?你马上来门口接我!”

    挂掉电话,南宫思意扑到床上,胸脯和床单温柔挤压着,笑得欢天喜地:“啊哈哈…智商低下真可怕,今天又多赚了一万。”

    把省钱当做赚钱,也只有女人才有这个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