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回 竹坞他乡遇故知

    第三十三回 竹坞他乡遇故知 (第3/3页)

到了,比失了混元魄,更让人生不如死,不是么?

    情之殇,在于,它在时,你觉得一切都那么理所当然,如若空气般无感,而一旦失去了,才能感到那锥心彻骨的,失而难再得的撕心裂肺的痛,和着那再怎么咀嚼,舔舐,都消磨不掉的苦。

    谁不曾孤苦伶仃?谁是无法体会那痛的。含念,一朝一夕,失去了所有。她的父亲,她的狐族,她的离与。

    “公子!这个无法无天的犯妇,竟敢如此放肆,还打了您!定该碎尸万段!您为何拦我?”赵孟曾身边的护卫蒋山拱手请命。

    木落这才从那遥远的痛苦思绪中,被拉了回来,才再次意识到,他已经不是木落,而是赵相府的稚子,赵孟曾。

    他看看芷兮,又看看离与,问那些乡下赵家的家仆道:“这二人,如何犯了赵家,你们为何要将他们赶尽杀绝?!”

    那个朴实、老成、忠厚的家仆上前,将六千绢帛被盗之事,一字不落,如实禀报给了赵孟曾。

    赵孟曾看看芷兮,竟嘴角往上一抿,笑了,笑得那般清澈,不带一丝杂质:“芷兮,多年未见,你的修为,倒见长了不少。再不弱不禁风,倒能徒手运起六千匹帛了,看来手臂也恢复了。”

    “你在信口胡说些什么?莫名其妙。”荆芷兮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兀自咕哝着,若不是看在他那么无邪的笑面上,她真想再扇他一耳光,好让他清醒一点儿。伸手不打笑脸人,不是么?

    荆芷兮听不懂的,吴骨错全懂。赵孟曾走到他身边,往他胸间,重重捶了一拳,带了几分妖力:“离与,当年我盘根三万里,寻你不到,你活着竟不通知我,对得起我上天入地,去寻你和她么?”

    吴骨错被他这只用了几分妖力的一拳,一下便倒在了地上,嘴角溢血。他的无力感,赵孟曾在出手后的那刻,便感知到了,他的笑容收敛了,换成了凝重:“怎么,十几年,你的修为,竟低得如此了?!”

    “那是自然,吴骨错,除了有个好爹,养活他,修为再差不过了,那日去我们赵家,还做起了梁上君子!偷窥呢!”那个老仆听闻赵孟墨指摘吴骨错的修为,也跟着指摘,可是,他所言的修为,未必便是赵孟曾所指的修为。

    妖之修为,与人之修为,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人,不如妖。恣意不如。

    “奥?吴骨错?”赵孟曾嘴角上扬,很是感兴趣地问,离与竟然如他一般,也改了名姓。他示意老仆说下去,给人的印象是,他对赵家家仆拼命追捕的这二人,格外关心,又似曾相识。

    “公子可是认识他们么?”老仆不敢怠慢,继续答话:“听人说,他还偷了咱赵家一根烧火棍,他走第二日,五婆可是找了老半日,最后,又去跟账房请示,浪费了孟墨少爷一根烙铁棍,权且充当了。”

    “这个赵家,还真是财大气粗,吝啬无比,一根烧火棍,都记得一清二楚,还格外计较。”吴骨错心里想到,忙将手中湛泸紧握了一下,塞进了衣衫,也算‘藏赃’吧:“白离与啊白离与,你竟混成这副模样了,做贼不说,问题是当年那么敢作敢当,现在竟连一根烧火棍的帐,都不敢认了。”

    “白离与啊白离与,你竟混成这副模样了,做贼不说,问题是当年那么敢作敢当,现在竟连一根烧火棍的帐,都不敢认了。”赵孟曾看着吴骨错往衣衫里藏湛泸,此刻所想的,竟然与吴骨错,如出一辙。

    正是:他乡遇故知,竹坞一问,天差地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