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摊牌了,我要考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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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三章 摊牌了,我要考举人! (第1/3页)

    一千零一夜,又名《天方夜谭》。

    在顾鸣的前世,此书称得上是一本奇书,在全球范围影响很大。

    其中有些故事可谓家喻户晓,比如阿拉丁神灯、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

    内容大多与穷苦百姓有关,相当贴近生活。

    顾鸣看了下所需积分,正好二十。

    那就换这本。

    他之所以换这本书出于几个方面的考虑。

    其中最重要的有两点:

    其一:像这种具有域外风情的小说,必然会引起不少人的新奇感。

    其二:字数不多,且每个故事都是独立的,届时可以单独制成连环画册。

    既然书斋已经办起来了,顾鸣自然想经营的火热热的,方不负一番心血。

    换好书之后,下意识点开任务界面……果然,主线任务刷新了。

    [创作小说:一千零一夜]

    [要求:完毕后印刷销售]

    [注:条件不限]

    [任务达成,视完成情况奖励相应经验值,并有机会获得随机奖励道具]

    看完任务要求,顾鸣直有一种无力吐槽之感。

    真要限定条件还好,至少有个小目标。

    现在好了,直接来个条件不限,视情况奖励经验……狗系统越来越精。

    当然,再吐槽任务还得接。

    最初时,顾鸣还点赞了一番,认为这个系统比较人性化,没有别人家系统那些莫名其妙的惩罚。

    比如限期没完成任务,小棍子便要短一寸之类。

    后来方才知道,没有惩罚才是最强惩罚。

    主线任务要是不接或是没完成,那就甭指望后续的新任务。

    ZZZZzzzzzz@^@

    碎碎念片刻,顾鸣下意识开始翻阅刚换的一千零一夜。

    大略看了看,一些细节应该是作了修改,以便与当前世界背景更加贴合。

    那就没啥好计较的了,开始创作!

    嗯嗯!

    摊开纸,取出不用蘸墨的小楷毛笔,略沉一口气,便开始笔走龙蛇……

    这一写就是一个通宵。

    直到天明时分方才收起毛笔,走到院中活动了一下筋骨。

    “顾公子,县令大人让你去一趟县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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