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裁判公投(二)

    第30章 裁判公投(二) (第3/3页)

短二十分钟内进行如此繁杂的杀人操作和证据销毁。特别是为什么凶手只销毁了部分证据而最后被宋梦佳险些目睹到,是因为在施泰因先生慌忙离开之后,凶手依然待在图书馆的厕所忙着销毁证据!当然,还有两点原因,萧瑟先生在案发之前只来过这一次图书馆,而牛西又瘦小又胆小,因此我认为一个不具备杀人有力环境条件,另一个不具备该环境下杀人逃跑的能力。”

    方瑶没有一下子指认凶手,因为凡事都需要循序渐进,没有推理的指正说服力有限,弄不好还会被反泼脏水!当然,最主要的原因,也是此时此刻依然留在凶手身上的“最有力的证据”,显然都已经证明了他二人的清白。

    某个人脸色在此时已经变了,变得沉重许多。

    猫猫击节叫好:“哇,好明晰的逻辑推理。接下来,看看NO.12玩家宋梦佳小姐有什么高见喵~”

    宋梦佳此时心情已经平复许多:“现在想来,我目睹到欧阳青山中刀的那一刻,搞不好他就已经被杀死了.......因为哪有活人躺着不动让人捅刀子的?”

    猫猫说:“有道理。那么请NO.13玩家.......哦,他人已经没了喵~请NO.14玩家李俊先生发言!”

    李俊分析说:“正常情况下,任何朝向面部的攻击,都会因人的反射神经的保护而被手臂自动防护,相反,如果是偷袭,从背后一击必杀,到可能只在后脑勺留下那么一个一个伤口。毕竟欧阳青山的手部没有受伤。可是,从现场情况来看,凶手与死者两人明显是进行过搏斗的,如果说刀伤是障眼法,那么致命伤出现的位置到底作何解释,我到现在还没想明白.......”

    众人听到这里,尽管方瑶已经抛出了为牛西洗脱嫌疑的论调,但李俊可能的无心之谈却再度将众人的怀疑回归到了牛西的身上。是的,枕骨遭遇猛击,若说不是熟人作案,似乎行不通啊!

    *李俊有这样的思考无可厚非,没关系,他虽然阴险狡诈,但也理性,可以把他说服!

    方瑶又将李俊列入了拉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