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解铃还须系铃人(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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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如此情况过了数日,俨然一副要猝死的气象。
这下可急坏了老向,却是一点办法没有,眼瞅着自己儿子要死了,白发人送黑发人,况且是家里的独苗,在传宗接代极为重要的年代,换谁,谁也受不了。
金瞎子突然登门拜访,说有解决小儿子的法子。
面对金瞎子,老向打心里头不相信他,又没有别的办法。去县里的医院吧,家里没钱医治不起,况且去过一次,治疗效果有些不尽人意。
而且小儿子的病情逐步严重,已经到了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地步。
所以死马当活马医,让金瞎子弄吧。
金瞎子即使到了夏天,身上依旧穿着冬天的棉袄,头戴棉帽,这棉袄和棉帽,像是长死在金瞎子身上似的。
而且最为古怪的是,金瞎子顶着炎炎烈日,不换衣服不洗澡,身上不出汗,没有臭味,完全不像外面的傻子,给自己造的却老埋汰,一身怪味。
除了衣服破旧一点,金瞎子长得颇具古韵,要是把头发收拾好,洗干净脸,和前朝的白面书生,文化秀才,没什么两样。
可惜,要是个正常人,说不定村里人就把自家的大闺女介绍给他,让他彻底在村子里落叶生根。
金瞎子在老向的搀扶下走进猪圈。
为什么是走进猪圈,因为村子以前活着的老人说过,猪,有猪惊骨,把死后的猪的猪惊骨做成吊坠,戴到小孩脖子活着脚后跟,有驱邪避灾的作用。
老向家养猪,应该说是勉强养活一头猪,过年的时候,想靠把这猪杀了换钱,添置两件新衣服,或者家具,再或者给孩子吃顿好的。
狠不下心杀猪,那就靠近猪,让猪气和活猪的猪惊骨来镇压自己小儿子得的怪病。
金瞎子看不见此刻老向小儿子的惨状,双手被麻绳捆到一起,栓在一旁的栏杆,嘴里面塞着一条毛巾,防止他咬舌自尽,双腿没用控制住,等进来人开始乱踹身边正在吃猪食,吃的贼鸡儿开心的老母猪。
嘴里时不时爆发出两声沉闷的低吼,像是在诉说难以忍受的苦痛,折磨的他面目全非,肝肠寸断。
“哼哼哼~”老母书哼叫两声,往后撤撤,不太想理眼前的疯子,心中想道:老娘也是个杂食动物好不好,要不是有吃的,饿不着,否则我第一个把你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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