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郊游与结案

    第十七章 郊游与结案 (第3/3页)

,毫无意外的将会在战场失踪,

    当事人能够重复事件,确认控诉信的真实性并不难。一个连的士兵都清楚她的遭遇。现在的问题就是如何证明部队的其他长官,甚至到师部共同参与了对刘小姐的迫害。所在团、营的中校、上尉,是跑不掉的,刘小姐的调令是经他们的手签发的。如何定罪,是不是要牵连到上层长官,这更多的是政治问题。

    军内其他部队女兵被非礼,被强奸的也绝不是偶发事件,既然联邦打算整治并且以儆效尤,那么这个度就不能不把握好。

    余不乐在林臻娜的调查报告后面,附上了从电讯处、团长副官、宪兵队、稽查队、师指挥部拿到的各方面的证言,签下了自己的处理意见:中校副师长渎职,中校团长、少校副团长、上尉营长,协助迫害同袍,少尉连长多项轮 奸、虐待罪,连内全部少尉、士官长同罪,师中校宪兵队长,各级小队长渎职,稽查处中校处长渎职,连队其他士兵各有罪责。该连番号撤销,连长以下就地解散并移交当凉州法院按宪法、民法 论罪。刘小姐及其他证人按保护证人条例,重新安排身份,在南方安置。

    增加了处理意见的报告装入红色档案袋密封,绝密级别,除了局长其他人不得翻阅。交给谭佳人直接给局长送过去。头疼的事情交给局长处理,自己的处理意见也写清楚了,如果需要自己背锅,那就直接发自己的意见好了。牵扯近两百人,军官20余人4个中校3个少校,不过大多数都是渎职之类的连带责任,但是最大责任的直属少校团长,也不过就是渎职和参与迫害同袍。而直接犯罪的连长,和后续参与共同犯罪的连队官兵,除了少数几个配合调查提供证据的证人,全连开除军籍交民事法院。联邦犯罪率不高,强奸、轮 奸都是重罪,至少落个化学阉割,还要分别服刑若干年,不可谓惩罚不重。

    余不乐认为这样既可以通过民事审判,扩大影响,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又不会扩散过度,给军方高层留了面子,引起军部反弹。直接通过的可能性很大。

    至于兖州案。目前已经证据已经指向了军部军令处一位少将副处长,参与的主官包括后勤处上校副处长以下军官数人,西北军的牵连则完全是嫁祸。一位少将,要知道联邦为了纪念50年前大战中牺牲的170位将官,永久将全部将官限制为170位,还有100多个师长只顶着上校军衔无法晋升。查到一位少将已经够了,余不乐很确信,再查下去也不会有结果了,要侦查一名少将,调查局已经需要拿到行政院的授权,而这边的申请递上去,那位少将不被灭口也知道该怎么串供了。联邦少将,没有弱者,意志也不可能不坚定,更不会查得到直接证据。到此为止,刚刚好。

    再次签署了抓捕意见和结案申请,这次装进绿色机密文件袋,表示中尉以上可以调阅,然后送交局长室,等待审批意见。